樊俊成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智慧辽源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局职能,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在增设僻静处视频摄像点位的同时建立太阳能路灯这一建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研究。
据了解,太阳能路灯的地下蓄电池,每三年需要更换一次,换下来的电池属于高污染产品,环保处理难度大。另外,太阳能路灯靠光伏采集板采集太阳能源,城区内高层建筑物较多,会对光伏采集板造成遮挡,如果使用太阳能路灯不能确保路灯的正常照明。
非常感谢政协委员樊俊成同志提出的宝贵意见!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