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芳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户外广告灯箱、广告牌使用绝对安全电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正在开展的城市提档升级活动要求,我局责成城市管理处全面开展了拆除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据统计,现已拆掉大型户外广告34处,近3000平方米。目前,拆除工作仍在进行中,年底前市区的墙体、楼顶等广告设施将全部拆除完毕。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借鉴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告、牌匾电源使用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对排查出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业户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业户,我们将依法对存在隐患的广告牌匾强制拆除,从而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非常感谢政协委员张文芳同志提出的宝贵意见!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