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行政部门:
辽源市财政局
辽源市人民政府
3、行政部门地址:
辽源市财政局: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
辽源市人民政府: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
4、电话:0437-12345
辽源市财政局:0437-3259897
辽源市人民政府:0437- 12345
二、行政诉讼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申请部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3、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