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辽源市中医院检验科设备、透析科设备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JHZB-2022-LY0006)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衡水万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岳良村
被投诉人1: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半岛步行街福源路23号
被投诉人2:辽源市中医院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康宁大街616号
相关采购人:辽源市中医院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康宁大街616号
三、基本情况
开 标 时 间:2022年12月14日
质疑提出时间:2022年12月7日
质疑答复时间:2022年12月12日
提起投诉时间:2022年12月12日
投诉事项:涉及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共7项,详见投诉书)
投诉请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及答复函及其他相关资料,认定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1-7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7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源市人民政府或吉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辽源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