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辽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制定2020年度市供销社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任务
推进市供销社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形成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民法总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司法》,党内法规、相关政策和市场经济有关法律等。
三、重点普法对象
市供销社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及社属企业、领办创办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
四、普法方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供销社党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系统普法工作(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1.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市供销社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依法治市办备案(责任科室:机关党委,责任人:孙志远,完成时限:6月底前);根据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实施(责任科室:机关党委,责任人:孙志远,完成时限:年底前)。
2.结合自身职能和服务“三农”实际,在履职、管理、学习和守法经营等过程中,普及和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守法的过程变为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按要求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相关信息;建立完整、规范的普法工作档案台账(责任科室:机关党委,责任人:孙志远,完成时限:年底前)。
(三)强化学法用法
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责任科室:机关党委,责任人:孙志远,完成时限:4月底前)。
2.改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市供销社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开展2次以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完成时限:年底前)。
3.完善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定期开展学法活动,保证课时数量和学习质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责任科室:机关党委,责任人:孙志远,完成时限:年底前)。
4.完善学法用法考评机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完成时限:年底前);年底至少组织1次系统干部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责任科室:机关党委,责任人:孙志远,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推进法治宣传
1.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制定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宪法活动、“12·4”宪法宣传月等活动(责任科室:机关党委,责任人:孙志远,完成时限:年底前)。
2.立足工作实际,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等(责任科室:机关党委,责任人:孙志远,完成时限:年底前)。
3.利用市供销社微信群、办公群、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时常更新内容(责任科室:机关党委,责任人:孙志远,完成时限:年底前)。
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