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源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效应,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开展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体系。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制定出台《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对于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要认真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按照有关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遵循“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建设,有效提升公开执行情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交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全面公开交通领域政策法规和规划方案,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通过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监督。加大交通运输部门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要求公开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经审定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把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内部制度管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牵头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按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继续推进辽源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工作,逐步建立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运行和监督管理系统,力争实现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的全时段、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层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办公室、其他相关科室和单位)
(三)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助力经济发展推进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交通脱贫攻坚、供给侧改革、互联网+智慧交通、农村公路畅通工程等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积极推进交通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办公室、财务科、公路处、执法支队、公交公司等有关科室和单位)
(四)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做好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交通运输供给质量的提升。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路社会信用评价和监管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环境。(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办公室、财务科、公路处等相关科室和单位)
(五)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交通运输工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办公室等有关科室和单位)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到局本级政府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定期公开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情况。局属各单位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要按照市财政和局财务科有关要求公开本级部门预决算,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稳步探索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审计结果和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牵头单位: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等有关科室和单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
(一)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和日常管理,切实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权威发布和互动交流,将局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其他科室)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建立健全行业重点政策解读机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解读重要交通运输政策、法规,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其他有关科室和单位)
(三)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加强交通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的交通改革发展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进一步加强交通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建设,依托现有平台资源,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其他有关科室和单位)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要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
(三)狠抓任务落实。对涉及到本单位的重点任务,及时梳理,尽快跟进,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尽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