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督导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起草市政府教育督导报告,完成重要会议材料;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依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
工作电话:0437-3224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