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家长: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家长和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教育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规范整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压减清零,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含高中阶段)。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打击“无证办班”“隐型变异”“众筹私教”等非法办班培训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就托管服务等机构禁止组织中小学生办班培训事宜通告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举办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审批”之规定,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私自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培训都是违法行为。未取得教育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或仅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托管服务、教育咨询”等内容的机构和社会组织(包括各类自习室等),严禁组织学科类辅导培训(包含集中讲课、解惑答疑、作业辅导等)。
为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利益不受损失,教育部门明确要求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和非学科)培训预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或六十课时。参加培训学生的预交学费不可以直接交给培训机构,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手机APP的“校外培训家长端”购买课程,学费预存到银行,学生参加培训实行“一课一消”后,方能将学费转到培训机构账户内。没有《办学许可证》、不签订正规《培训合同》、不通过“平台”预交学费、不提供正规发票等培训办班行为,均为违规办学行为。请各位家长仔细甄别和积极监督,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到损失,配合教育部门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秩序。教育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对违规机构将严格处罚、严肃处理。
辽源市教育局监督电话:3266603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12315
辽源市教育局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