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文波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10:53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辽经开干任〔2018〕1号
关于谢文波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办、局,兴阳社区,集团公司:
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谢文波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原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张刚同志任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局长,原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李红兵同志任财政局局长,原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高山同志任建设局(房屋征收办公室)局长(主任),原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宋扬同志任经济合作局局长,原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杨振峰同志任区域协调办公室主任;
荣国峰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甲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杨晨光同志任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崔微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
李霞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原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李喜增同志原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保留待遇。
免去:
曲晗同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中共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宋思南)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