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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局,相关单位:
《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工作
作风管理制度
为加强辽源经济开发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精简、高效、勤政、务实的开发区形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按照市政府规定作息时间为:冬天早8:30分上班,晚4::30分下班;夏天早8:30分上班,晚5:00下班,上班下班将实行考核制度,无故迟到、早退者罚款人民币100元/次,旷工半天罚款人民币200元。
二、上班必须衣着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等违反政府机关形象的衣着。
三、工作时间严禁擅离职守,非工作需要不得上网;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聊天、炒股票等。
四、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公务无关的事,不得聚众闲聊或高声喧哗。
五、工作时间如有必须办理事情外出要和部门领导请假,不得无原因擅自离岗。部门领导外出要与主管领导请假。
六、保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杂物、纸屑、随地吐痰。办公用具和文件资料应及时整理,保持桌面整齐和清洁。
七、开会时应准时到会,遵守会场纪律,会场内不得接打手机,交头接耳。
八、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及时完成各项任务,严禁拖拉推诿、敷衍了事。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九、对前来联系工作或办事的同志热情接待,耐心诚恳,有问即答,有事即办,不推诿刁难。
十、严格执行食堂制度,中午就餐时间为11:20分,严禁浪费,不得将食物带出食堂。
十一、开发区实行工作人员轮班制度,以办公室安排的值班表为准,平时夜班值班时间为下午5:00到次日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早8:30分到晚5:00,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每日值班做好值班记录。
以上各项制度,各部门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监督本部门执行情况,各项制度考核由开发区监察室、管委会办公室共同负责,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全区工作有序,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