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月”和“龙山辽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民宗局、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宗函〔2022〕9号)、《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龙山辽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办字〔2022〕5号)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宗教领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和“龙山辽水安全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案例警示、主题活动、知识竞答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形成和谐稳定的安全氛围,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专题学习向宗教工作部门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1.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要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参与监督宗教活动场所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强化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广泛参与“新安全生产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全面营造新安全生产法施行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龙山辽水安全行”活动
“龙山辽水安全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底结束。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燃气安全集中治理。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引导信教群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主题活动
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将“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融入日常场所检查过程中,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场所。在全市宗教领域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于6月24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活动资料报送至市宗教事务局宗教科。
辽源市宗教事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