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红霞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民办养老院医养结合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民政部门职责将养老服务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养老服务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总人口数量以年均0.7%的速度递减,人口老龄化率则以年均1%的速度递增。截止2019年末,我市本级城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98667人,占城区总人口的21.9%;分别高于全省和全国3.4和4.6个百分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经成为民心所盼、势在必行的重要工作。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先后出台了《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指导性文件,通过发放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补贴等方式积极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发展,主要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划要求。
(一)公建与民建养老机构互为补充
民政部“十三五”规划,预计到 2020 年全国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35-40 张。截止到2020年4月,我市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已到达46张,预计到2020年将到达55张左右,超过全国平均标准15张左右。
截止到2020年4月,我市本级共有登记养老机构35家,床位总数4432张,入住老人2486人,入住率56%。其中:公建公营养老机构6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17%。床位920张,占床位总数20.7%;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6%。床位510张,占床位总数11.5%;民建民营养老机构27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77%。床位3002张,占床位总数67.8%。总体看,我市机构养老供给较为充足,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可以满足不同层次需求,机构养老供给情况处于省内上游水平。
(二)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相互促进
民政部“十三五”规划,要求强化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能力,为有需求的城乡老年人提供便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目前,我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建立。
“十三五”以来,我市先后投资400余万元,在28个社区和56个村建立了社区日间照料间和农村养老大院,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2017年,我市首家民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居家生活的老年人可以通过拨打“12349”养老服务专线,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老年人的位置和需求,就近就便提供助餐、助医、家政等上门服务。
(三)医疗与养老资源结合渐成常态
民政部“十三五”规划,预计到 2020 年全国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35-40 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30%。预计到2020年,我市医养结合护理型床位将达到3407张,占床位总数的60%以上,超出“十三五”规划30个百分点。
截止到2020年4月底,市本级共有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1家。2020年还将新建成1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全部建成后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将达12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37.5%;床位总数将达3407张,占床位总数63%。全部就近就便与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开通了老年入院“绿色通道”,实现了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
二、养老服务发展预期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柴伟书记的指示要求,未来一个时期,市民政部门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研究制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
民政部门拟与第三方机构积极对接,共同研究探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拟通过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方式,由第三方机构长期指导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同时帮助研究制订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二)积极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由于养老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加,也为服务质量低下、安全隐患较大的低端养老服务机构走进市场打开方便之门,对投入较大、运营成本高、利润较低的养老机构带来严重影响,从而拉低我市整体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为解决这一难题,现拟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与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挂钩,从而促进我市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三)按照坚定不移抓项目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综合体”新模式
积极谋划并持续推进重点养老项目建设,2020年计划续建养老服务项目1个,谋划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服务项目5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项目1个,总投资2.756亿元。以西安区清漪园养老院建设项目和龙山区康养服务中心项目为示范,把多种养老功能有机整合,为老年人提供集养老、医疗、康复、文化、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通过养老项目建设和养老服务综合体的有效牵引,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谋划发展“医康养板块经济”,构建共建共享养老机制,推动全市养老产业更加合理布局。
(四)积极探索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式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政策。”我市做为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将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并积极支持民营资本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一是动员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将服务工作伸延到社区。利用养老服务机构现有配餐、医疗、文体等方面的设施、场所和人员服务优势延伸到社区和老年人身边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二是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和税费减免,用于弥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利润不足的问题;三是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以有偿的方式开办“托老所”,为老年人提供条件较好的有偿日间照料服务。
(五)鼓励开展以“医养”、“康养”、“文养”为主要形式的“养老+”服务
目前,我市现有35家注册登记养老机构中“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1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31%;其他暂不具备开办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也就近就便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实现了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下一步,民政部门将继续加大鼓励支持“养老+”服务形式,将“养老+”服务与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结合起来,将“养老+”服务的标准和水平做为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的重要参考,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估计。最终,养老机构的等级和服务质量评估结果与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挂钩,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