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7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高迪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过渡性住房保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儿童福利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经过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确定关于有住房困难的成年孤儿,可由成年孤儿本人通过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租房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则根据《辽源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办法》(辽府发[2014]28号)与《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辽建字[2015]35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后的保障范围的相关规定,分层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充分考虑孤儿对住房保障的需求,优先安排公租房实物配租。
辽源市民政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