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00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民建辽源市委员会:
贵会在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大龄自闭症患者康复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托养工作确保自闭症患者有尊严生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吉民发﹝2014﹞4号)规定“凡持有我市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自闭症患者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针对突发性、紧迫性等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自闭症患者,我们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其及时渡过难关。对纳入特困范围的自闭症患者,按照个人意愿,优先提供供养机构进行集中供养,在吃、穿、住、医、葬和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提供制度化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确实维护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辽源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