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0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辽源市委员会:
贵单位在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治理格局 健全服务体系在创新中提升我市社区建设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市基层治理情况答复如下:
完善基层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很强的基础工程,需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方广泛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从民政业务角度,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整合资源、共建共治,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
一、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为社区减负增效。一是研究制定社区准入制度。制定印发了中共辽源市委员会组织部、辽源市民政局《辽源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通知(辽组通字【2018】34号)和辽源市民政关于《辽源市社区工作准入事项清单》(辽民发【2020】116号),推行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制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确定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在《辽源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明确法定职责工作事项21项,承办工作事项29项,准入社区的协助事项50项,健全准入审批和退出机制,建立工作事项清单和服务事项办理跟踪制度。二是制定印发辽源市民政局关于《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工作机构、加挂牌子和出具证明的通知》(辽民发【2020】54号)和辽源市民政局、辽源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辽源市公安局、辽源市司法局、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联发【2021】1号)。集中开展村(社区)各类证明清理,制定村(社区)协助开具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
二、不断强化基层队伍,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我市坚持从加强社区基层队伍建设着手,着力建好“社区队伍”,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一是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队伍。建立村(社区)干部县级联审机制,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坚决整顿、调整,对不胜任不尽职的村(社区)干部坚决撤换,并及时补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同时,通过今年换届选举调整社区“两委”班子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性别结构,注重选拔35周岁以下的优秀人才担任社区“两委”成员,推动形成老中青年龄梯次合理的结构配备。切实落实“三高三强两满意”人选标准。二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工作专职人员队伍建设。2020年9月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明确“社工岗”人员范围、人员配备、岗位设置、选任招聘、薪酬体系、相关待遇、管理考核等8个方面的措施,积极探索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目前,对符合转入“社工岗”条件的475名“两委”成员及其他符合转入条件人员已完成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工资核算等工作,下一步各县(区)将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落实待遇报酬,稳妥有序推进“社工岗”人员招录工作。通过逐步设立“社工岗”职业制度体系,按标准逐步配齐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有效解决社区工作人才短缺的问题。三是加强联动,完善网格人员配置。推行“三好一会”选拔标准(即:政治素质好、协调能力好、邻里关系好,会做群众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党组织、网格长、现有楼栋长人情熟、地情明的属地优势,优先从居住在本地的综治协管员、小区党支部委员、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转业军人、志愿者中选拔楼栋长、单元长,并依托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广泛挖掘有能力、有担当、有热情的在职党员加入共治队伍,充实工作力量,全市现有楼栋长2965名、单元长8897名。四是加强岗位教育培训。2020年10月,省民政厅在四平举办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基层街道、社区、社会公共服务组织、民政、残联等领域从事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内容培训。并按照其岗位职责,分级分类开展培训,通过综合多种培训方式,全方位、深层次传授其相关知识。并积极利用社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力量,采取“老带新”“一对一”等模式,对新选任“两委”成员和“三长”进行接地气地“传帮带”。鼓励各工作人员之间互相探讨交流工作经验。有力提升了我市社会工作者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
三、创新方法,实现便民利民全覆盖。一是全市社区网格工作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宽服务领域,切实将管理服务覆盖到每一户,延伸到每个人。真正实现了社区服务“零距离”的无缝对接。通过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以楼栋和单元为单位建立楼栋、单元微信群,以网格为单位建立楼栋长、单元长微信群,以社区为单位建立网格长微信群,及时发现了解社区工作的盲点、居民关注的热点、小区治理的堵点、公共安全的漏点等,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分办、实时解决,从而形成社区综合服务的闭环结构。同时建立定期协商制度,社区将群内收集到的民意进行梳理后,由网格长牵头,定期组织楼栋长、单元长共同商议小区事务,梳理居民需求,化解居民矛盾,研究和制定可行性措施,解决居民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了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辽源市把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作为培育社会组织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咨询指导、孵化培育、能力培养等功能。下发了《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地方实际,依托现有的社区党建服务中心,设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与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即解决建设的资金问题又避免了办公资源浪费。同时,有利于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孵化、登记,也便于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指导服务,确保各辖区内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出壳”形成良性循环。目前,已完成对县(区)内32个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挂牌工作。三是优化“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今年,我们把设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作为提升基层经办能力的具体举措,计划在全市30个乡镇设立社工站26个,拟招聘人员53人,由各县(区)民政部门通过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的方式购买服务,资金来源包括社会救助类资金提取2%及市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财政支持。四是增强社区教育引领能力。辽源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出发点,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内化为居民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由市民政局联合6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方案》(辽民联发【2019】14号),立足民情习俗、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地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居民公约。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选取10个村(社区)作为先行试点,为全市其他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积累了经验,为全面铺开提供了样板。目前,全市518个行政村60个城乡社区已全部制定了符合标准要求和本社区实际的居民公约。
四、不断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保障。一是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三岗十八级”薪酬等级,根据其拟聘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情况,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遇。同时拓宽“社工岗”晋升渠道,加大从“社工岗”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面向街道(乡镇)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定向招录公务员。注重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乡镇)领导干部。行政和事业单位招聘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的岗位,可根据岗位需求,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设置户籍、社区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二是强化社区经费保障。2020年为城市社区发放工作补助经费76.4万元,社区“两委”成员定额补贴185.4万元,社区疫情补贴72.5万元,并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社区服务管理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已协调相关部门为社区提供委托事项办理经费,做到“额随量定、事费相称,及时到位”,同时按要求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切实加强工作保障。
辽源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