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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6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04 15:29 信息来源:辽源市民政局

        王长辉 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我市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严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的发展,尤其是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是政府面临并亟待其解决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民政部门从机构、社区和居家层面分别推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以来,我市养老服务发展较快,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民营养老服务发展迅速。 

          (一)社区养老设施不断优化。2019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工作,制定了《辽源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工作方案》(辽府办发〔2019〕12号)明确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2平方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并对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情况。在老旧小区中配建15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驿站);新开发建设小区按要求全部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优化。 

          (二)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充足。2021年2月,我市共有登记养老机构90家,床位总数9279张,入住老人5227人,入住率56.33%。今年我市还将新建成1家、新开工1家、新谋划1家“医养康”相结合养老机构,全部建成后将新增养老护理型床位1500张以上。总体看,我市机构养老供给较为充足,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可以满足不同层次需求,机构养老供给情况处于省内上游水平。 

          (三)民营养老服务发展迅速。近年来,我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推进公建养老机构民营管理进程,将3个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管理,运营效果良好。现有90家养老机构中公建公营养老机构31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34%;公建民营养老机构3家,占养老机构总数3%;民建民营养老机构56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63%。 

          (四)医养融合比例不断上升。“十三五”以来,我市大力支持养老机构积极开办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康复、护理、中医和安宁疗护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条件、床位规模和医疗服务需求,申请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鼓励不具备开办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全市已有18家养老机构内设置了医疗机构,占养老机构总数的20%,其他养老机构也全部就近就便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开通了老年入院“绿色通道”,实现了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成效显着 

          2020年2月,我市被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我市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初步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结合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机制。明确人均用地不低于0.1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并与首期建设的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二是新开发住宅全部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先后对新开发和重新调整规划的住宅小区如玉圭园、碧桂园、山语城三期、隆府?翡翠书院和罗兰香谷,全部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要求约2000平方米,其中,山语城三期已移交1处2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三是开展老城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由当地政府通过置换、购买、无偿提供等方式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处,共6800平方米,由民政部门利用试点资金进行内部改造。目前,已陆续投入使用,为周边老年人免费提供文化、体育、娱乐等服务,受到老年人热烈欢迎。 

          (二)社会组织成为养老服务主体。 

          通过落实养老服务扶持政策,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措施,坚持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模式,积极培育本地优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向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生活服务、文化娱乐、家庭支持等服务项目,满足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目前,辽源市爱晚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依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辽源市西安区弘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3家养老服务机构均兼具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与此同时,养老机构也积极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城区内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已占养老机构总数85%以上,社会力量已成为养老服务主体。 

          (三)养老服务新模式满足多样化需求。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老助老”的思路,发展多样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一是与养老服务组织合作,打造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开通了12349养老服务热线,通过智慧养老平台整合网络通信、智能呼叫、服务需求、下单服务、数据统计功能对接,满足养老服务和政府监督等多项需求。二是推广智慧养老服务和产品,使老年人享受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依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发的智能语音机器人系统,可全天24时监护老人健康状况;爱晚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手机APP实现一键呼叫功能,平台可以快速定位老人位置,子女也可以随时查看老人所处位置,及时了解老年人需求。三是探索开展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和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主导作用,在老年人特别是留守老人较多、照料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经济条件较好、有场所设施基础的行政村或依托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现有设施开展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目前,东丰县和东辽县已建设3处互助式养老服务点。 

          (四)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依托辽源现代职业教育集团,着力加强养老管理、服务和家庭照护者培训和培养工作。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养老护理人员、管理人员和保障人员及志愿者、家庭照护者培训班,提高相关人员职业技术技能和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十四五”期间,计划开展培训40期,培训相关人员2000余人(次)。今年已开展培训2期,培训养老护理员100名。目前,已有80余人取得了合格证书。二是培养专业人才。通过开设养老护理专业课程加强人才培养,在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护理系、医学技术系等与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强养老服务、管理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加强校企合作,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将养老机构做为实训基地,提高养老护理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目前,已招收相关专业学生800余名,学习期间全部推荐到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实训锻炼。 

          三、“十四五”时期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主要措施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计划。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区(县)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层面建立具备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驿站),将专业的养老服务引入社区和家庭,在社区和小区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形成街道、社区、小区、家庭有序衔接、功能互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 

          ——引导养老机构发挥服务和技术辐射作用,参与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家庭养老床位。积极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同时开办居家社区和机构服务业务的养老服务综合体。鼓励其他社会力量提供高质量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到2022年,社会力量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驿站等的比例不低于60%,新增政府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均采取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促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引导老年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时间银行”承接机构到位率和“储蓄率”逐步提高。到2025年,“三社联动”机制基本实现全覆盖。 

          ——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小城养老”的优势,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全市普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 

          ——引导社区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并逐步过渡到全体老年人,实现人人共享。到2022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失能老年人社区帮扶率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均能达到100%。 

          ——积极探索“居住宜老、设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和谐敬老”的方式和路径,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并发挥群众组织和个人积极性。依托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通过设立助餐点、活动中心等,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配餐、送餐、助浴等基础助老服务,在满足老年人的助餐、日间照料的基础上,逐步向其他服务拓展。 

          (二)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计划。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优先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率先在公办养老机构探索设立失智症照护专区,逐步提高养老机构对高龄、残疾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能力。扶持引导多元主体大力发展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发展普惠性养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落实同等优惠政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愈加突出的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鼓励物业公司、物流企业、商贸企业等各类服务企业及驻区单位面向社区,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 

          ——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制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清单及标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价格水平、补贴标准和护理员待遇。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整改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增加养老机构突发应急事件管理能力。依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估工作,打造一批高星级养老机构,研究制定补助政策、定价标准与星级挂钩制度。到2022年,全市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养老机构不少于10家,其中达到四星级及以上标准的不少于5家。 

          ——加强养老机构监管,确保规范运营和管理。推进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排查、整改、年检工作,完善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民政部门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从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不断促进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推动形成可持续提升、分层分类的养老机构质量管理机制。 

            

                                                辽源市民政局 

                                               2021年5月7日 

        (责任编辑:王晶)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