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村民委员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
省民政厅: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市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工作于1月26日全面启动至4月25日全部结束。现将换届选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本级共56个行政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共67836人,其中:女性29183人,占43%。56个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部一次性选举成功,选举完成率达到100%;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比例为80.3%;35岁以下村委会委员比例达到18%,有女性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比例为100%。
二、主要特点和工作成效
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市历年来选情最复杂、竞争最激烈、村民参与最踊跃的一次。按照省、市关于换届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抽调熟悉换届工作的同志组成的换届督查指导组全程多次深入乡镇对换届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紧密结合村级组织换届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有效整合各部门工作力量,坚持明确责任保落实、强化措施保目标、坚持标准保质量,分类施策保稳定、严格程序保公平、加强宣传保公开,保证了全市村委会换届工作有序推进,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注重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动员会后,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刘伟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兆宇,市政府秘书长康忠贵为副组长,由15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选举工作期间,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共同成立两个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分别深入到全市所有乡镇就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了专题调研,做到了指导、检查全覆盖。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兆宇同志在换届工作启动后,多次听取指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村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区及乡镇也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和换届指导组,落实区委书记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包保乡镇区级领导的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具体责任,形成了换届选举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本级共派出市、区、乡三级包保督查指导组56个,下派包村督查指导干部384人。
二是注重搞好调研,合理确定目标。我们在深入调研、全面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辽源实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制作了“全市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等文件,对换届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纪律要求、工作目标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注重拓宽渠道,坚持选贤任能。根据换届需求,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前提下,积极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把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作为选配村委会班子成员的重要标准,当选的村委会主任中, 78%是是致富能手,村干部整体素质和带富能力显着提升。积极鼓励村党组织书记拟任人选参加村主任竞选,实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减少村级组织运行成本,50%的村委会成员兼职党组织委员,村级组织整体合力明显增强。
四是注重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为了保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区、乡(镇)采取集中培训分级负责的方式对各级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主要包括: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选举的政策和文件;选举常识及相关技术;选举实施方案和选举工作流程;选举经验与教训;选举材料的书写与保存等。各级共培训工作人员和业务骨干1674人。
五是注重分类指导,实行重点攻坚。充分发挥纪检、综治、公安、信访等部门作用,加强重点村难点村和“九种人”摸排工作,共排查出重点村难点村7个。根据重点村难点村不同情况,坚持做到了“一村一案”、“一村一策”;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收集基层操作过程中实际问题,开展集中解答、分别反馈、个别指导。对重点村实行全程动态监控,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坚持周报告制度和选举投票阶段日报告制度,及时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形势特点和发展动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超前掌握、准确预警、及时化解。
六是注重规范程序,严把关键环节。按照党章《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选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各区、乡(镇)均按照村换届选举推进图有序组织实施,做到法定的程序一个不能少、该走的步骤一个不能省、规定的期限一天不能差,注重把握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工作要点。特别是对重点村难点村在候选人提名、正式选举等关键环节,全程录像或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确保换届选举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合法。与此同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畅通监督渠道。对信访疑难问题,由纪委、组织、民政、政法等部门共同研究、联合处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七是注重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1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全市村级换届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区、乡镇、村也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市、区、乡、村积极通过广播电视、召开会议、印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村级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相关政策、程序步骤以及“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必要性,营造广大干部群众支持选举、参与选举的浓厚氛围。全市共发放换届宣传资料近6万份,教育引导参选村民6万余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看,我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效果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竞争比较激烈,组织选举难度加大。由于近几年村级经费保障和干部待遇逐年提高,特别是近郊村因征地拆迁村集体积累增加,导致这次换届竞争异常激烈。加之个别人参选动机不纯,拉票贿选现象较往届有上升趋势,使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难度加大。
二是村班子后继乏人,难以全面完成换届目标。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多、流动性大,且多数对村级岗位不感兴趣,加之原村班子成员为“保位”不想培养后备力量,致使个别村处于无人可选、无人可用的状态。由于后继乏人,一些指标很难完成。如省要求35岁以下村党组织委员比例力争达到30%,我市比例为18%。
三是村民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信访维稳压力加大。当前,部分村民素质还较低,表达意愿时过多地考虑利益相关因素,不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有的选民本人没有明确意愿,受外界干扰影响较大,只选与自己亲近、能给自己好处的人,导致出现一包烟、一瓶酒、一袋面就能改变其选票投向的情况。
四、相关建议
一是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吉办发〔2016〕1号)规定:“九种人”不能推选为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基层操作难度较大。建议出台相对应的地方性法规作为法律支撑,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关于村委会中妇女成员问题。建议在操作规程中增加以下内容,从而加强其操作性。
1、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
2、确认当选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如果委员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从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直到选出为止,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