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积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2019年,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重新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格局,全面加强民政行政法制工作。年初制定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是制定了《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每周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通用法律知识、民政法律法规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依法行政能力大为提高。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环境。根据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全市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在社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重大决策审议讨论。继续落实《辽源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推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治理以及省级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运营等领域重大政策制定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推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三是注重规范执法。全面落实《吉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吉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目录》《吉林省民政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吉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等制度,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提升民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执法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市民政局在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定,按时制定抽查计划并进行公示,履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并对执法结果按时向社会公布。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市民政局建立了党组书记、局长抓全面,分管副局长抓领域,业务科室抓具体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国务院、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精神。二是及时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相关要求,市民政局在2018年确认的权责清单基础上再次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并进行公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打造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民政。三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行政审批中推行服务承诺制,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我局认真梳理民政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事项,对窗口提出改革工作任务,要求简化办事服务流程,申报要件能减必减,审批时限能缩即缩。四是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监察制度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举报投诉制度,并在辽源市民政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及举报投诉方式,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监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增强了涉企收费的透明度,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做到有举必纠,违规必查。
二、2020年工作打算
市民政局在2019年法治创建工作中,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有关法治建设的要求,创新推进2020年的民政法治建设,用法治思维,引领、推动和保障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考取执法证,严格做到持证执法。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和监督。
(四)继续加强软环境建设。全面推动“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同时加强对全市民政系统软环境建设和放管服工作的督导。
辽源市民政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