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三)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吉林省松花江、辽河流域污染治理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影响水质根本改善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治理成效仍不稳固,一些区域甚至呈现反弹趋势。
二、整改目标
保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巩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治理成效。
三、整改措施
1.落实省、市安排部署,会同市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组织县区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2.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统筹使用市域内现有的畜禽养殖粪污处置项目。新建、改扩建的规模养殖场要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
3.加强秸秆畜禽粪便发酵还田和粪污生产有机肥等适用模式推广,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整改效果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治理成效得到巩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8日
联 系 人:杨可欣
联系电话:3297055
联系地址:辽源市西宁大路1420号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