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减化肥控农药数据不实。
二、整改目标
加强调查统计,确保减化肥控农药数据真实、准确。
三、整改措施
1.落实《吉林省化肥使用情况调查测算办法(试行)》《吉林省农药使用情况调查测算办法(试行)》,指导县区严格落实调查时间、调查对象、调查范围和调查测算方法等,确保调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2.组织参加培训班,学习《吉林省化肥使用情况调查测算办法(试行)》《吉林省农药使用情况调查测算办法(试行)》,提升调查人员工作业务水平。
3.制定《辽源市化肥减量使用计划(2021—2025年)》,指导农民改进施肥方法、优化施肥结构,进一步提升化肥利用率,实现化肥施用量科学减量。
4.指导县区科学建立化肥、农药使用抽样调查点,8月底前完成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10月底前,完成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5.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改进施肥方法,推广使用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用量;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推广实施生物防控、统防统治,推广高效施药机械,发展绿色种植模式,减少农药用量。
四、整改效果
落实《吉林省化肥使用情况调查测算办法(试行)》《吉林省农药使用情况调查测算办法(试行)》。完成化肥、农药使用抽样调查工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8日
联 系 人:姚心茹
联系电话:3297019
联系地址:辽源市西宁大路1420号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