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与新发展理念要求还不相适应。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工作推进力度明显不足。有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被动处于“不干不行”的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持续性不足。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的原因简单归结于财力有限、城市发展不及预期等客观原因。
二、整改目标
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明显提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明显提升,整改工作力度明显增强。
三、整改措施
1.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真正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落地生根。
2.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积极向机关干部传达生态环保会议文件精神,带动各级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中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4.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主动推进整改。
四、整改效果
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明显提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明显提升,整改工作力度明显增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8日
联 系 人:姚心茹
联系电话:3297019
联系地址:辽源市西宁大路1420号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