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联字〔2022〕2号)安排,结合我市历年就业工作实际,现面向全市开展2022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人员征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征集需知
1.申报条件:在辽源市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经营,自愿申请,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接纳3名(含3名)以上就业见习人员,可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自觉遵守就业见习有关规定并经认定可以接收就业见习对象开展就业见习的各类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申报材料:拟申报就业见习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就业见习岗位、数量及其专业、人员要求等信息;
(三)就业见习专职工作人员和岗位带教人员名单;
(四)填写的《吉林省辽源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五)单位签字盖章的《吉林省辽源市就业见习单位协议书》(附件2)。
3.申报时限:自公告之日-2022年11月20日。
4.见习期限:3-12个月。
5.扶持政策:完成最低3个月的见习单位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见习人员补贴:
1)市、区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1640元/月(辽源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2)市、区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984元/月 (辽源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1640元/月*60%=984元/月);
3)两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1540元/月(两县最低工资标准);
4)两县 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924元/月 (两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1540元/月*60%=924元/月)。
(二)带教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带教补贴。
(三)延续政策:对完成最低3个月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未满情况下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四)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激励推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
二、就业见习人员征集需知
1.申报条件: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64号)、《关于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9〕174号)相关规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截止就业见习协议上报备案之日,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且无用工备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
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截止就业见习协议上报备案之日,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计算,年龄满16周岁不超过24周岁,且失业登记后,无用工备案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的失业青年。
2.申报材料:拟申报就业见习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6-24岁失业青年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填写的《吉林省就业见习人员备案登记表》(附件3)。
(三)就业见习单位《吉林省就业见习人员一览表》(附件4)和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5)。
3.申报时限:自公告之日-2022年11月20日。
4.见习期限:3-12个月。
5.补贴标准:
(一)市、区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2624元/月。即: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见习生活补贴1640元/月(辽源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见习生活补贴984元/月(辽源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1640元/月*60%=984元/月);
(二)市、区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1968元/月。即: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支付见习生活补贴984元/月(辽源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1640元/月*60%=984元/月);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见习生活补贴984元/月(辽源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1640元/月*60%=984元/月);
(三)两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2464元/月。即:县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见习生活补贴1540元/月(两县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见习生活补贴888元/月(两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1540元/月*60%=924元/月);
(四)两县 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1848元/月。即:县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支付见习生活补贴924元/月(两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1540元/月*60%=924元/月);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见习生活补贴924元/月(两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1540元/月*60%=924元/月)。
三、对接需知
1.申报方式:见习单位及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选择以下三个渠道进行申报。
(一)通过市、县(区)人才中心帮扶推介进行申报对接;
(二)在市、县(区)人才中心组织的现场招聘会上进行双向选择申报对接;
(三)通过市、县(区)人才中心发布的《辽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清单》自行相互自主申报对接。
2.联系方式
(一)辽源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联系人:田雨鑫、佟昊轩
联系电话:0437-6095699
QQ群:辽源市2022就业见习单位交流群(QQ: 205683754),辽源市2022就业见习人员群(QQ: 1051494481)
(二)东丰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敬岩、张瑞珈
联系电话:0437-6211075
QQ群:东丰县2022就业见习单位交流群(QQ:600549511),东丰县2022就业见习人员群(QQ:578853484)
(三)东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海波、冯丽颖
联系电话:0437-5555807
QQ群:东辽县2022就业见习单位交流群(QQ:744363231),东辽县2022就业见习人员群(QQ:564313757)
(四)龙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冷智林 、王冬冬
联系电话:0437-3166890
QQ群:龙山区2022就业见习单位交流群(QQ:568746979),龙山区2022就业见习人员群(QQ:459721808)
(五)西安区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马淑媚 孙笠智
联系电话:0437-3167900
QQ群:西安区2022就业见习单位交流群(QQ:596386359),西安区2022就业见习人员群(QQ:584062619)
3.注意事项:
(一)就业见习单位不得为最低3个月就业见习期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人员申请见习补贴。
(二)就业见习补贴按就业见习人员实际参加就业见习的月份计算。不足整月的时间,不超过15日(含15日)的不计入补贴发放范围,超过15日的按整月计算。
(三)附件1-8全省统一制式电子表格可从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中的就业见习服务专栏(http://rsj.haxmjt.com/ztzl/jyjxfw/)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