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关于对我市液化气使用加强监管的建议
一、我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情况
辽源市全地区共有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8家,其中市区内3家,东丰县3家,东辽县2家,共有液化石油气钢瓶约8万余支,大多分部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近年来随着管道天然气不断推广使用,气瓶保有量逐年承减少的态势。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一直以来以强化充装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和报废气瓶、翻新“黑气瓶”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所使用的气瓶、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站内各类特种设备的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充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落实等情况,督促充装单位坚决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充装活动的安全稳定。
持续推动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市区内3家充装单位均已建立了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我局目前正督促县局要求其属地内的充装单位尽快建立该系统,全市将在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平台建设任务,对未完成平台建设的充装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我局将不予办理充装许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下半年,我局还将继续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集中整治工作,从源头把住超期气瓶的使用关,不让超期气瓶流入用户。我局还将与城市执法局配合,对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的钢瓶进行联合检查,对钢瓶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保证用气安全。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大钢瓶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气瓶安全认识,让我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