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第19期)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第19期)公布如下: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17批次,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经检测,吉林省天成商贸有限公司蓝湾分公司销售的原味面,所检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详细内容见附件。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要选择具有经营条件和良好经营环境的场所,食品经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如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冷藏、冷冻设备;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备防蝇虫防尘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其健康证明等。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第19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