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第22期)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第22期)公布如下: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19批次,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经检测,吉林省宏大惠鲜商贸有限公司蓝湾水果销售分公司销售的汤条,所检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详细内容见附件。
山梨酸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长期食用苯甲酸超标食品会破坏人体肠道正常菌群平衡,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要选择具有经营条件和良好经营环境的场所,食品经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如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冷藏、冷冻设备;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备防蝇虫防尘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其健康证明等。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