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辽源市建材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1.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优先抽取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主要规格或生产量较大的规格。
1.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1.2.1在企业的成品仓库或成品堆场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1.2.2 抽样基数: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每1~10万为一批,不足1万块按一批计,最低不小于5000块。
1.2.3 抽样数量根据本细则要求: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随机抽取80块并分为两组,其中一组50块检验用样品,一组30块备用样品。
1.3样品处置
抽取样品后,由抽样人员对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并做好防拆封措施。检验用样品由抽样单位寄、送到检验机构,运送时应防止碰撞损坏样品,备用样品封存于被抽企业。
1.4抽样单
应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信息,应由被抽企业提供,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2.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3545-2014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T 2542-2012 砌墙砖试验方法
建材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3.判定原则
3.1产品质量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3.2检验结论用语
3.2.1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依据《2022年度辽源市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3.2.2 经抽样检验,XX(A类)项目不符合XX标准,依据《2022年度辽源市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3.2.3经抽样检验,XX(B类)项目不符合XX标准,依据《2022年度辽源市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一般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