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今年2月以来,辽源市司法局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积极组织引导全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强化意识担当,统筹部署全面落实
二、建立健全制度,依法开展辩护代理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我市律师依法规范开展辩护代理工作,辽源市司法局指导市律师协会制定了《辽源市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涉黑恶案件的接案管理、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档案管理等4项管理制度。要求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同时,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敏感性,不触碰执业底线、不违法违规办案,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为加强市司法局、市律协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辽源市司法局专门建立了律师参与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信息报告,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及外埠律师到本地接受涉黑涉恶案件代理信息;二是加强部门沟通,与公检法三部门建立了互通机制,确保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全程掌控;三是加强档案管理,要求各律所及各县区司法局建立专门台账,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加强督查检查,市司法局经常性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工作情况、各律所及律师代理情况及时开展调研、进行指导,及时发现了一起外地执业律师在我市代理涉黑案件未向其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报备,我局已将此情况已反馈给该律师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
四、活动有序开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加强对扫黑除恶案件的监督管理,对于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的有律师参与的涉黑涉恶案件,市司法局、市律协采取动态信息管理的方式,指派专人全程跟踪,对案件的走向密切关注。通过半年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我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律师树立正确执业观,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未发生不经报备擅自代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