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营造氛围,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列入“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计划,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送到机关、乡镇、企业、学校、村(社区),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使绿色发展理念和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二是主动服务,强化社会环保责任。带领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支持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办理各类涉法涉诉环保案件中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三是排查调处,化解环保安全隐患。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环境保护纠纷中的作用,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把各种影响环境保护工作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环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