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瑞在全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中强调,必须着力推进县区社区矫正执行场所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用一年时间在全市实现了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截止2017年年底两县社区矫正中心已投入使用,两区社区矫正中心也已建设完成。
中心建成投付使用过程中,市司法局严格要求各县区落实“四规范”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的效能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一是交付接收规范。所有交付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由社区矫正中心办理入矫手续,采集信息建立档案,并在宣告室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入矫宣告,信息采集率、建档率和入矫宣告率均达到100%。
二是入矫教育规范。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由社区矫正中心开展集中入矫教育,组织其学习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进行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这一举措强化了初始化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教育学习规范。各社区矫正中心制定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和课程安排表,辖区内司法所分批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到社区矫正中心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偏远地区通过远程视频教学形式或者由社区矫正中心派人组织进行。
四是信息监管规范。东丰、东辽两县社区矫正中心己经搭建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实现了部、厅、县、乡四级视频连接。建立健全了值班执勤、监控核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监控率达到100%,通过即时定位、轨迹查询等方式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每日定位核查,对发现情况异常的及时通报并采取处置措施。
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支持帮助下,辽源市社区矫正工作坚持走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道路,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为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为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四规范”工作模式,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工作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所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矫正质量明显提升,为辽源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夯实了基础,筑牢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