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建议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针对性提出的改进工作的措施及办法。审计建议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审计建议同时又是审计工作发挥建设性作用,进行体制机制制度完善,有效服务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和载体。因此,提高审计建议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
一、审计建议的必要性
(一)审计建议是提升被审计对象管理质量的重要方法
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仅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作出处理决定是不够的。通过审计为被审计单位发现并解决产生问题的背后根源和深层次因素,进而提升管理质量才是审计的真正意义所在,更能有效遏制屡审屡犯的现象。审计机关针对审计问题、问题关联、相关苗头提出审计建议可以帮助被审计单位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中的缺陷,促进被审计对象遵守财经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二)审计建议是体现现代审计服务理念、节约审计资源的本质要求
审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监督是手段,服务是宗旨。通过揭露问题进一步分析各种问题的性质及根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在严肃查处的基层上“对症下药”,从源头上提出防范的措施和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是现代审计服务的基本理念,也是从根本上消灭“屡查屡犯、屡犯屡查”等侵害审计权威性、妨碍审计职能实现和审计目标达成的问题,达到节约审计资源目的的现实之举。
(三)审计建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
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通过微观审计、总结、分析、提炼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据此提出审计建议,在宏观管理上发挥作用,这是审计监督与财政、税务等其他专业监督的重大不同。把微观审计和宏观管理相结合,纠正违法行为,为地方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地方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审计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真正成为促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
二、审计建议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缺陷
《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仅对审计决定的执行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而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审计建议的法律约束力不强,缺乏落实的强制力,弹性太大,这也是审计建议落实不力的根本原来。
(二)整改缺陷
就审计部门来讲,部分审计机关在执行中通常存在“重问题,轻整改”,“重审计决定,轻审计建议”的思想,只重视针对审计问题作出的审计处理,缺乏对问题深层次的剖析,审计建议只是“建议”而已,被审计单位是否采纳,是否可行、可操作没有深追究,整改效果不明显。
(三)人员缺陷
审计任务量和审计力量不足矛盾突出,这样造成了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程序过于简单粗放,没有更多的经历进行审计回访和审计后续工作,以及考察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三、突出“四性”全面提升审计建议质量和水平
(一)突出审计建议针对性
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准确把握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背景,对症下药,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加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要求审计建议指向明确,杜绝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等“放之四海而皆准”却无实质意义的审计建议,要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明确的意见和整改措施,从而确保被审计单位可以不折不扣的逐条整改。
(二)突出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
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为审计建议内容具体,措施办法可行,立足可整改。审计人员应学会和善于换位思考,站在被审计单位的角度思考和分析问题,提出可整改、可落实的审计建议,从而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机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突出审计建议的时效性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控制、业务操作等发面存在重大问题,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审计机关应第一时间提出审计建议督促立即整改,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做到即查即纠。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也要考虑时效性,对于因时效性问题无法整改的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已无意义,应以其他方式处理。
(四)突出审计建议的宏观性
审计建议是实现审计建设性作用的重要路径,也是有效服务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审计建议除了被审计单位本身之外,还会涉及其主管部门、相关政府部门等。因此,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建议,应从微观入手、宏观着眼,全面、深入、系统地为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提出长远性、宏观性的审计建议,带动审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