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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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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辽源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10:05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规范我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现将《辽源市水利局水旱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辽源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任务、职责和分工,促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效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局党组和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分工协作,责权明晰,工作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以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御办)名义开展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各部门职责

          为更好的组织和协调全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我局成立了辽源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研究决定局水旱灾害防御重要事项。

          总 指 挥:钟亚辉

          副总指挥:王士伟  于福俊  刘  利  关晓东

          成    员: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

          钟亚辉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全面工作。于福俊同志负责河道安全度汛工作。王士伟同志负责组织水工程调度会商及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刘利同志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后勤保障和宣传工作。关晓东同志负责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工作职责为:

          (一)会商组:负责组织水利防汛抗旱专家会商,根据雨情、水情及汛情、工情,研判汛情发展趋势,科学调度水工程,为市防做好参谋。

          组  长:钟亚辉

          副组长:刘  利

          成  员:王士伟  于福俊  关晓东  王守民  刘大业

          高丽阳  程跃辉  李一维  高凤艳  高  静

          特邀成员:刘景文(市水文局) 刘殊妹(市气象局)

          (二)信息组:负责调度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并进行信息汇集、传达指令、维护系统,确保信息快速畅通。

          组  长:刘  利

          副组长:李一维

          信息一组(水、雨、旱情):高  静  孙  麦  李明远

          信息二组(工、灾情):    姜  红  徐粒云

          (三)水库组:负责局直接调度水库防洪调度及县区水库管理指导,为会商组提供调度意见,必要时分赴县区水库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组  长:王士伟

          副组长:姜艳君、程跃辉

          水库一组成员(杨木、大良、杏木):姜艳君  高学刚  张  宇  王  贺  赵广明

          水库二组成员(金满、椅山、三良及县区水库):程跃辉  王海博  李泽文  王城建

          (四)河道组:负责市管河道堤防巡堤查险工作及东辽河拦河闸安全度汛工作。

          组  长:于福俊

          副组长:王洪刚  崔晓微  于大林  金  珂

          河道一组成员(东辽河):  崔晓微  吴  瑞

          洪国强  杨继忠

          河道二组成员(仙人河):  王洪刚  何玉全

          王 超 金  涛

          河道三组成员(大梨树河):金  珂  王  睿

          张国义  康  泽

          河道四组成员(渭津河):  于大林  宋宝林

          翟大亮  张  贺

          拦河闸:王为民及河道维护处全体职工

          (五)在建工程组:负责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组  长:关晓东

          副组长:王守民

          一组成员:袁新宇  曲南南  王  聪

          二组成员:苗  宇  卢俊秀  乔树海

          三组成员:王洪刚  金  涛  何玉全

          四组成员:高成刚  陈建海  王  岩

          (六)后勤保障组:负责防汛后勤保障工作

          组  长:高丽阳

          副组长:林  丽

          成  员:于维娟  王丽莹  李兵兵  梁  琪

          (七)宣传组:负责防汛宣传工作

          组  长:张天影

          副组长:王维莉

          成  员:于金萍    李  静

          (八)抢险组:根据灾情和险情,负责组织调度有关水管单位人员参加抗洪抢险。

          组  长:关晓东

          技术负责:王守民

          副组长:袁新宇  王洪刚  高成刚  苗  宇

          成  员:由水利公司、水利勘测设计院及各施工队伍组成。

          三、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常年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当发生较大汛情时,按照《辽源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2、防御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密切联系与沟通,汛期实行领导代班和24小时连续值班,保障领导小组工作顺利进行。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应的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保持与防御办日常工作联系。当发生汛情时,按照《辽源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4、防御办要加强对水雨情信息的监测和报送,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要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当江河发生洪水,干旱时应加密监测频次,及时上报监测预测预报成果,为领导小组科学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5、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工程监测,及时报送水库、堤防、水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在建工程监测,并将在建工程有关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在建工程发生重大险情要立即报领导小组。

          6、防御办及时组织汛情会商研判,当达到启动应急响应条件时,立即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

          7、启动应急响应期间,有关成员单位实时将有关工作信息送防御办。防御办综合成员单位信息和监视监测信息,形成简报报送领导小组。

          8、省水利厅、市防指启动洪涝灾害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防御办按省水利厅、市防指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技术指导组、防洪调度组和监测预警预报组人员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9、在应急响应实施期间,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未经批准不能外出离开工作单位驻地,联系电话要24小时开机。

          10、每年汛前防御办组织开展汛前检查,汛后组织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以水利局文件报水利厅。

          四、会商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2、会商会议根据汛情随时召开,根据会商会议内容或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指示,确定参会单位。会商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Ⅲ级及以上响应会商会议原则上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并视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会议。

          3、会商会议由防御办负责通知,会议地点在市水利局6楼水旱灾害防御指挥中心。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防御办汇报当前雨情和水情预测预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汇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工作建议;分析、讨论当前汛情旱情;部署下一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4、各参会单位做好相关信息和材料的准备工作。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各参会单位要认真落实。

          五、公文制度

          1、汛期气象部门传送的信息和各地、各成员单位报送的公文、信息由带班领导分签处理。

          2、省水利厅、市政府和市防指等传送的公文由值班人员复印,分送局办公室和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根据公文内容分签处理。

          3、以防御办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值班员或防御办各组起草,由带班领导签发。

          4、以领导小组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值班员或防御办各组起草,由带班领导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发。

          5、各类简报,由值班员或防御办各组起草,由带班领导签发。

          6、各类简报、通知、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等由值班员传送至局工作群中,各成员要及时接收阅读。

          六、协同工作规则

          1、当市防指启动洪涝灾害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防御办按市防指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组建技术指导组、防洪调度组,报领导小组批准。

          2、技术指导组由水旱灾害防御专家构成,根据汛情、险情分布情况,可成立多个技术指导组。

          3、防洪调度组由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局水利综合科人员和水旱灾害防御专家构成。

          4、参加监测预警预报组人员由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派出。

          5、防御办加强与省水利厅防御办、市防办密切沟通,做好协同配合工作。

          6、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防御办负责解释和组织修订。

        (责任编辑:李兵兵)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