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大辉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水利局收到市政府转来您的提案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有关科室和人员参加的会议,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责成一名领导具体负责。
自我市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市领导高度重视,扎扎实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呈现逐年向好的良好态势。市水利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动,依法加大对乱放、盗采河砂的打击力力度。一是部署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河道垃圾和小片荒,打击非法采砂,拆除沿河违法建筑,清理碍洪作物。二是持续开展清理非法采砂行动。规范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在集中清理整治的基础上,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创新监管模式和监控手段,采取执法人员定期巡查、重点地段专人值守的方式,对河道实行严看严管,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查严惩。三是创新河道卫生保洁管理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各县(区)建立了包括河道在内的农村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由政府出资,通过公开招投标,与社会专业保洁公司签订保洁合同,明确保洁内容和标准,由保洁公司全面负责包括河道在内的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四是我局承办起草《辽源市河道垃圾污染防治条例》,目前正在进行调研,市人大将已将其列入2019年常务会审议项目,该条例的实施将完善河道垃圾污染防治法规方面的建设,建立起长效机制。
辽源市水利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