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春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市委南侧辽河河面出现黑色漂浮物情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水利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有关科室和人员参加的会议,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责成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落实。
按照《关于明确城区主要河道卫生保洁责任的通知》(辽河办〔2018〕11号)要求,市水利局负责东辽河七一立交桥至橡胶坝拦河闸下游100米段水面保洁工作。为落实好水面保洁责任,市水利局安排10人,保洁船3艘,每日对东辽河水面垃圾及漂浮物进行打捞,2020年以来,共清理水面垃圾273立方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河道垃圾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提升河湖健康生态。
辽源市水利局
2020 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