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组织实施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