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优化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为车主提供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检验服务,2022年6月10日,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16家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工作。
培训中,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相关负责同志及专家重点解读了《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介绍了辽源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的实际操作使用要点,希望通过培训有效促进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严格自律、诚信检测,用过硬的检验水平来开展排放检验,保证机动车检测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主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服务监管,按要求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问题排查,加强在用车排放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为各机构规范开展排放检验工作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