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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2021年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09:44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2021年辽源市计划实施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约3.4万户,计划全部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分散(分户)式取暖。为推进我市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征集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生产企业,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的生产企业。

        二、资格条件  

           (一)参加征集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生产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企业必须为生产制造商,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能力;

          3、有独立的商标注册品牌;

          4、生产所用的技术标准及相关新技术、专利技术;

          5、企业获得的证书及荣誉。

           (二)参加征集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应具备下列条件:

          1、相关质量技术标准要符合或高于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NB/T 34006-2020),满足1级排放指标,炉具采暖热效率>75%;炊事功率≥1.5kW。生物质炉具必须安装安全防爆装置,具备自动报警功能。

          2、符合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mg/ m3;氮氧化物<150mg/ m3;一氧化碳<0.10%;烟气黑度≤1级。

          3、炉具类型及规格:本次征集产品为生物质炊事采暖炉,生物质采暖炉、生物质炕炉与生物质烤火炉,应当满足50-120平方米采暖面积。

          4、炉具燃料为颗粒、棒料或压块等成型燃料,必须能够使用玉米秸秆颗粒,同时应具备实际运行案例。

          5、所征集的生物质炉具应设置用户智能化运行控制与监测模块,并设置操作与显示面板。具备定位、温度、燃料使用量等智能化数据采集和网络上传功能,颗粒型生物质炉应具备自动进料控制功能。

          6、设备价格包括安装、调试燃料(1吨)等费用在内,规模化应用的不超过4500元。

          7、生物质炉具的使用寿命应达到5年以上,至少负责第一年的产品质量免费保修,试点期3年内的运行维护。

          8、产品应负责配送和上门安装,炉具可根据用户改造意愿及原有供热方式选择末端形式,能与农户原有的土炕或末端暖气设备进行连接,保障农户房间的稳定供暖。

           (三)其他说明:

          1、生物质专用炉具生产企业如果同时具备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生产能力,可将相关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生产相关资质证明、案例等材料同步报送,我市将优先考虑具备生物质“收储运”一体化服务功能的企业。

          2、生物质专用炉具生产企业也可与成型燃料加工企业通过联合体形式申报相关材料,联合体原则上不应超过两家以上。

        三、征集办法 

          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生产企业向清洁取暖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经审查通过后,两份存档,三份报清洁取暖办备案。

          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生产企业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企业情况。

             1、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企业必须为生产制造商,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能力;3、独立的商标注册品牌;4、相关新技术、专利技术;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专用炉具的类似项目案例;6、企业获得的证书及荣誉;7、产品报价(安装工程中所需的辅材、烟囱由中标供应商无偿提供,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现场的布设根据用户合理要求进行安装,报价中包含此项费用)。

            (二)炉具的产品种类。

            炉具的型号及各项参数(涉及采暖面积、材质、外形尺寸、重量、燃料的消耗量/小时、料仓储料量、排烟管管径、保修期限、适用的燃料、智能控制系统等内容)。

          (三)炉具产品执行的技术标准。

          (四)炉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为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报告中炉具型号应与参加征集炉具型号一致,提供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五)炉具的应用推广说明。包括使用玉米秸秆等成型的用户规模、地区、使用时间和使用效果等。

          (六)对生物质炉具推广的其他建议。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各参与征集企业务于2021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完成材料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需按“应当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顺序编辑目录,相关文件应加盖公章扫描页。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邮箱:lyqjqn2021@126.com

          (四)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至: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5楼清洁取暖办公室 陈蕾蒙 收

        五、审核与公布 

          由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资格评审通过的将通知参加现场评选环节,组织专家对炉具进行现场燃烧测试与评审(燃料由本地提供),聘请的专家组根据资料和现场燃烧测试综合考核情况进行筛选审查。筛选审查结果在辽源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炉具推荐名录。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辽源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辽源市生态环境局5楼清洁取暖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蕾蒙

          联系电话:0437-3537899

          辽源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籍文浩)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