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源龙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6996525(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396号
邮政编码:136200
项目名称:辽源龙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泰安街仙福胡同83号辽源龙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辽源龙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1台10t/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其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系统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锅炉烟气采取 SNCR 脱硝、多管除尘+布袋除尘等处理设施,鉴于建设单位设计文件锅炉烟气排放标准严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意锅炉烟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后依托现有40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1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飞灰和炉渣外售实现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破损布袋和废包装袋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经常性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