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排放的粉尘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2号点一期炼铁矿槽颗粒物超标排放。
2018年11月9日,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炼钢转炉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超标排放。
2020年4月17日,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对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炼钢3号转炉上料平台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0年5月9日,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对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查,监测结果显示,14m2竖炉本体下方、10m2竖炉本体下方、炼铁一期布料小车下方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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