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二)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四)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菌(毒)种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预防接种等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五)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开展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审查、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培训。
(七)开展碘盐及其包装卫生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八)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卫生规范、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九)开展对保健用品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十)受理职权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
(十一)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汇总、分析和上报。
(十二)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十三)对派出机构进行管理,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十四)实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专项整治。
(十五)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单位领导:曾力
公开电话:0437-501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