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省 市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吉林省辽源市 | (吉辽)新罚字〔2021〕第02号 | 辽源市全阳彩印有限公司涉嫌假冒伪造NIKE、古驰袜标 | 辽源市全阳彩印有限公司 | 9122040233992347XY | 于洋 | 2021年6月8日15时11分,辽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孙博执法证号(220408460)、赵寅执法证号(220407205),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当事人的营业场所进行了日常检查,该场所正在营业状态,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正在印刷涉嫌假冒伪造NIKE、古驰袜标。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场所停止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拍照了录像取证,做了《现场调查(勘验)笔录》,对涉嫌的印刷品进行了《证据物品先行登记保存》,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2021年06月15日10时12分,位于辽源市龙山区山苇塘村六组的场所法人李全海前来接受调查询问,对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的执法情况予以确认,承认印刷假冒、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活动事实。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 当事人于接到处罚决定书15日之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东风支行缴纳罚没款10182元。 | 辽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