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2、 研究拟定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
3、 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4、 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
5、 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6、 承办省邮政管理局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
办公室和行业管理科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本地区贯彻落实邮政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研究有关部门起草的涉及本地区邮政行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做好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编发邮政政务信息;
五、负责本地区邮政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报及分析工作;
六、根据上级邮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负责外事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地方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和提案;
八、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工作,开展党内监督、纪律检查、效能监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九、负责人事劳资、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
十一、负责秘书、文书档案、印章使用与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重大事项的督办等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其他行政事务管理。
2、普遍服务主要职责
一、依法对本地区邮政企业贯彻落实《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定期监测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建立邮政普遍服务监管报告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推动建立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村邮户箱工程建设;
五、受理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设置、撤销及停(限)办普遍服务业务的申请,组织实地核查,提出审批建议;
六、负责检查邮政机要通信工作,保障邮政机要通信安全,协调解决有关机要通信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实施邮政服务价格政策和邮政基本业务资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邮政服务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八、负责监督邮政企业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销售等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地区邮政特邀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
十、负责其他邮政普遍服务事务管理。
3、市场监管主要职责
一、依法对本地区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二、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组织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寄递等违法行为;
三、配合上级邮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快递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集邮票品备案受理、审核工作、并出具核查意见;
四、建立和完善快递业务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快递业务服务质量;
五、负责邮政通信安全的管理和监控制度的执行;
六、负责制订本地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邮政业应急体系工作;
七、负责与本地区公安、国家安全、市场监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八、协助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做好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证的发证和换证工作,负责邮政用品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伪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邮政专用标志的行为;
九、依法监管集邮市场;
十、负责其他邮政市场监管事务管理。
辽源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人:王红政
通讯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2683号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电话:0437-3335050
办公时间: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