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贺诗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报告辽源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吉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规定,市审计局对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中,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审计工作会议要求,明确审计思路,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方式,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效率,实现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不断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今年,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等16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上一年度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市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有效税源不足、偿债压力加大等困难和挑战。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组织预算执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为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19亿元,比上年下降7.1%;税收返还收入0.9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3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6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3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91亿元;调入资金0.3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7亿元;一般预算收入总计68.79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45.08亿元,比上年增长5.3%;上解上级支出0.6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3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61亿元;支出总计为68.79亿元。收支基本平衡。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7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1亿元,上年结余0.27亿元,调入资金0.1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06亿元,收入总计17.6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06亿元,调出资金0.2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82亿元,年终结余等4.51亿元,支出总计17.68亿元。基金收支基本平衡。
----强化收入征管,增强综合财力。加强财政与税务部门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认真做好税源调查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监管力度,市本级全年完成税收收入3.68亿元,做到应收尽收。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狠抓非税收入,市本级全年非税收入3.51亿元,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征缴入库。大力向上争取资金,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8.81亿元,有效弥补我市财力不足,缓解财政紧张压力,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对经济社会支撑作用。
----加强绩效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积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对市直75个部门和4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从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双监控、深入开展绩效评价以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等方面着手,推进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不断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债务申报流程,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债券资金管理,利用政府债务监测平台,全流程掌握债券发行、支出过程,动态跟踪债务余额变化情况,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2020年,共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5.55亿元,有效防控了政府债务风险。
----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一般公用经费中的办公费、会议费压减10%,项目支出控制数压减10%,“三公”经费预算压减3%左右,要求各部门2020年定额经费压减10%,专项业务费压减20%。努力压减存量资金规模,2020年清理盘活财政和部门存量资金0.39亿元。持续加大对就业、环保、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亿元,公共安全支出3.31亿元;教育科技和文化支出4.70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14亿元;农林水支出1.3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91亿元。
二、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全市75个一级预算单位,其中预算执行率达不到100%的共25个单位,如市公安局预算执行率9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执行率77.34%。预算执行率高于100%的39个单位,如市生态环境局预算执行率429%、市商务局157.30%。
(二)预算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97.74万元。
1.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收入336.70万元。截止2020年末,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中土地出让金收入336.70万元未上缴国库。已于2021年2月上缴国库。
2.应缴未缴财政收入61.04万元。经大数据审计筛查发现,截止2020年末,市档案馆应缴铁塔公司基站费5万元、市残疾人联合会应缴扶持康复医院发展基金48.64万元、市委党校应缴培训费用7.40万元。截止2021年5月末,已全部上缴国库。
(三)预算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政当年超支挂账17522.74万元。截止2020年末,市财政历年累计支出挂账410077.83万元,其中:2020年当年超支挂账17522.74万元。支出挂账主要原因是偿还国(外)债、银行贷款本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国企改制等支出。
(四)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挤占专项资金93967.69万元。2020年度,市财政结转下年专项资金135862.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1420.01万元,省级资金44442.31万元),年末国库存款41894.63万元,差额93967.69万元被挤占。
2.滞拨财政资金33094.00万元。截止2020年末,市财政因财力不足等原因,应配套未配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调待定项补助资金4194.00万元。其中:2018年定项补助资金为708.00万元,2019年定项补助资金为1392.00万元,2020年定项补助资金为2094.00万元;未拨付到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890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806.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94.00万元。
(五)政府债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止2020年末,市本级(含开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211.24亿元,其中政府债务余额110.25亿元(一般债务55.68亿元,专项债务54.57亿元);市本级隐性债务余额100.99亿元,其中政府承诺偿还的债务99.49亿元,政府承诺提供担保的债务1.50亿元。通过审计调查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
1.截止2020年末,应收财政垫付到期贷款本息3846.67万元。其中市振兴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贷款本息1768.41万元(账面数,市投资管理局与市振兴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未对账);市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本息2078.26万元。
2.截止2020年末,市振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代偿113家企业,代偿总额10.38亿元,担保能力逐渐丧失。代偿企业按贷款银行划分结构如下:吉林银行代偿2.52亿元、建设银行代偿1.87亿元、中国银行代偿1.29亿元、国家开发银行代偿0.64亿元、东丰村镇银行代偿0.14亿元、华夏银行代偿0.60亿元、辽源九台农商行代偿2.54亿元、浦发银行代偿0.38亿元、其他银行代偿0.40亿元。市振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独立法人,由于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代偿,市振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目前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已经起诉了逾期企业及市振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而市振兴担保公司只能维持存量业务办理倒贷,担保能力基本丧失。
(六)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按照年初审计工作计划,我局对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宾馆等16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延伸审计了27个下属单位。审计表明,各部门基本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还不够规范。
一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如市林业局于2003年购置的越野车原值56.00万元实际已损毁报废、2012年购置红旗轿车原值26.80万元未经评估已变卖,均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相符合计82.80万元。
二是固定资产和实物使用单位不符。如市司法局账面固定资产总计2593.59万元,其中2012年购置矛调中心业务用房价值1753.00万元,一直在市司法局账面挂账,该资产目前由市信访局、市法律援助中心、调解中心管理和使用。
三是账外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未盘活。如2013年12月,市经济开发区和市宾馆签订协议,市经济开发区将金领国际小区总价值71.77万元的两处房产(C座1506、1606室,面积均为96.98平方米,单价0.37万元,每处价值35.88万元),用于抵顶2015年6月以前欠市宾馆会议费、餐费、宿费等各类招商费用(2013年以前52.40万元,2014年至2015年6月19.37万元)。截止2021年7月,辽源市宾馆未将上述两处房产办理相关手续,一直闲置未使用。
三、以往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收入378.99万元、应缴未缴利息收入14.00万元、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82.66万元、市基石供排水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居民污水处理费34.36万元4个问题已整改;2019年应收未收污水处理费614.62万元的问题完成部分整改,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9月成立清欠专班,对2018年至2020年9月欠缴的污水处理费进行联合追缴。截至目前,已追缴172.11万元,并对12家拒不缴费单位依法立案调查。财政当年超支挂账24272.89万元、鴜鹭湖客运站项目进度缓慢、应收未收财政垫付到期贷款本息1335.00万元,3个问题未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市价格监督管理局原办公楼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已整改,目前由市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粮油监督站使用;部门预算支出不及时问题3个部门已完成整改。市住建局未完成预算支出35.18万元的问题未整改,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转隶到市住建局11名公务员,社保关系一直未调转,结余的预算资金为单位需为其代缴的养老保险金;车改后,由于车籍不清,仍在原单位封存未整改,其中市住建局2辆,市供销社1辆;市住建局会计核算中心划归市执法大队和市勘测设计院车辆各1辆未整改;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校原校址闲置问题未整改。
对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据法律法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有的问题在审计中已经整改,有的正在整改中,市审计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强化执收部门非税征管,充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对各项税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财政收入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并及时上缴国库;积极安排财力,尽快拨付企业养老保险金,保障民生稳定。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编制,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确保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尤其是民生方面资金。加大预算的执行力度,努力减少支出挂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培育财源提升政府综合财力水平,有效化解存量债务;高度关注债务指标动态变化,及时排查风险点,严格控制债务指标水平;要加强对担保企业贷款到期还本付息情况的监管,督促企业按时偿还,及时补齐资金缺口。
(四)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部门财会人员的会计和财经法规知识以及职业道德教育方面的培训,带头严守财经纪律。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的管理,避免出现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做到定期清点,账实相符,避免资产损失浪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