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市标图案以“辽”字为主创元素,用狂草手法演变出“旭日初升、祥龙飞天、神鹿跳跃、辽水奔腾”的形态造型,巧妙蕴含了龙山、辽水、鹿乡等辽源元素,寓意辽源充满活力、充满希望、蒸蒸日上,充分体现了“皇家鹿苑”、“东辽河畔明珠”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化城市魅力,展现出辽源人豪迈大气,敢为人先,创新发展,勇于开拓,阔步迈向未来的时代精神。
          整个市标简洁明快、动感十足、色彩标准采用红黄绿蓝渐变成五彩图腾,分别代表“五城辽源”,勾勒出辽源天蓝、日丽、水碧、山青的美丽画卷。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府文件>>辽府办发
        打印

        辽府办发〔2022〕22号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辽源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现将《辽源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辽源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和《吉林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吉全科实施办发〔2022〕1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十四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实现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科协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五大改革”,构建“六大体系”,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区域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方式方法,活化工作载体,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加快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辽源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要求。

          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各县区、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实现服务创新型政府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重要基础作用显着提升,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高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大幅度提升,全社会科普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等目标。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三五”基础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着,“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五项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重点开展五项提升行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丰富青少年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培育一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实现青少年科学素质整体水平快速提升。

          1. 加强学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推动科学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学校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普周等科学教育活动。多方式、多手段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气象灾害防御、碳达峰碳中和、防灾应急、保障安全健康等科学知识。

          2. 加强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的有效衔接。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校园科普馆、国家天文台辽源天文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示范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组织高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青少年科技教育名师、科普专家服务团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强化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开展“家校科技联盟”科普体验活动,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

          3. 加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培养。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大力宣传弘扬辽源籍科学家南仁东先进事迹,推动辽源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暨南仁东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常态化开展,打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品牌。组织青少年广泛参加国家、省青少年益智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模竞赛等活动,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4. 加强教师科学素质的提升。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继续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名师”评选活动。推动学校设立专职科学教师岗位,加大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线上线下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力度。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辽源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带动提高农民整体科技文化素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5. 推动乡村科技人才培育。开展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全方位、多层次培训高素质农民。完善省、市、县、乡、科普带头人“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层级专家及科技人员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依托农广校等平台广泛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开展线上线下实用技术讲座和现场指导,将涉农科技知识传播覆盖至村屯和社区。

          6. 广泛开展农村科普活动。依托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普大集、科技之冬(春)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行动等各类科普活动,建立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志愿服务机制,发挥科普工作示范基地作用,树立科学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科学素养,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搭建活动载体,提升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激励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7. 推动基层多元化科技发展。积极创建培育全国科普示范县区,推广“科技小院”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专业技术学会等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科协。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辽源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团市委、市气象局。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广泛开展理想信念、职业精神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养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促进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8. 培养、选树高技能人才。开展“最美职工”、“辽源劳模”、“巾帼建功”等活动,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发现和培养创新型高技能人才,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辽源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9. 构建职业技能培训全链条体系。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建设的认定和指导,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鼓励更多产业工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10. 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发挥“科普中国”“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辽源广播电视台、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不断加强老年人理论武装和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提高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能力,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1. 实施银龄科普计划。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全力打造“五老品牌”。发挥老科技人才和智力优势,发展壮大老年科技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

          12. 实施智慧助老计划。组织科技志愿者和科普专家服务团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依托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普及讲座、培训和活动等,倡导青年人针对身边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日常应用帮教活动,提升老年人运用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13. 实施老年人科普服务计划。充分利用社区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活动场所,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科协。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辽源广播电视台、市妇联。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提升“数字辽源”建设的本领能力,创新科普方式,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各类职业人群中成为科学素质较高的群体。

          14.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时,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充分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平台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

          15.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落实,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16. 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技咨询、科普报告等科普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心理咨询等工作,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与社会性、群众性科普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辽源广播电视台、市科协、市统计局、市气象局。

          三、五项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资源供给侧改革,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重点实施五项重点工程,着力增强优质科普资源有效供给能力,提升科普公共服务均衡普惠水平,开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进一步加强科技资源科普化建设,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17.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鼓励国家和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新模式新路径。

          18.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19. 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弘扬科学家精神,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全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涵养学风建设。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辽源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

          (二)科普信息化工程。

          激发科普创作活力,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推进智慧科普建设。探索科普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服务数字社会建设。

          20. 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聚焦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加强对科技前沿、航天航空、绿色环保、智慧气象、碳达峰碳中和、防灾应急、食品安全、医疗健康等方面科普原创作品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发动漫、短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争取“出精品、带产业”。发挥科普专家服务团作用,凝聚科普创作人才,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

          21. 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形成“平台+内容+运营”的科普信息化模式。推广应用好“科普中国”品牌,充分发挥“科普中国”融媒体传播平台作用。拓展丰富为民服务的科普信息化体系,为构建智慧辽源奠定基础。

          22. 构建全媒体科普传播体系。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普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学宣传力度,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辽源广播电视台、市科协。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施布局,提升服务能力,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23.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制定完善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科普基础设施的分级评估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工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科技馆社会化和公益化协同推进的开放模式。

          24. 加强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小学科普场馆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推动建立科技、文化、历史、民俗等场馆联盟机制,促进馆际展教资源共建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

          25. 加强基层科普基地建设。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发挥现有科普工作示范基地、青少年科普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作用,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科技场馆及科普基地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少年宫等公共设施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等向社会定期开放科技展示馆、实验室等。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增加特色小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的科技科普元素建设,推动反邪教科普社区楼、院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市科协。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统计局、市气象局。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基层科普志愿服务体系,显着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完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

          26. 建立应急科普宣教联动协同机制。联合各部门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推动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组建应急科普专家团,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整合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突发事件状态下,各部门密切协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27. 广泛开展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学校、医院、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接单的服务模式。精心打造科技志愿品牌活动,吸引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等加入科技志愿服务队伍,提升基层科普服务水平,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28. 夯实基层科普工作基础。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基层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工作示范基地、已经建设的科普中国e站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培训、科技推广服务等。促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农家书苑、村屯“大喇叭”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科协。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辽源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

          (五)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积极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开展青少年交流培育工作,推进文明互动,增强价值认同,提升开放交流水平。

          29. 加强学会科普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交流合作机制,拓展科普交流渠道,推动科普展会、科技交流、科技体验营等发展。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

          30. 搭建青少年交流平台。继续推动科技馆与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等单位开展交流合作,组织好青少年科技交流、科技教师培训、科教资源推广与引进等方面的拓展合作,实现文化融合、教育互通、情感交流,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辽源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组织实施和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科协牵头建立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推进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落实提升本区域全民科学素质的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科学素质纲要》要求和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 各县区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各级科协牵头做好本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实施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共同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

          (二)完善实施机制。

          1. 建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机制。通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行动、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2. 建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表彰奖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探索科研与科普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新途径。

          3. 建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监测评估机制。做好我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全市科普统计工作,指导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检查评估提供依据。

          (三)强化保障条件。

          1. 完善政策制度。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制度中,设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巩固和提升科普人才专业化水平,为科普事业发展夯实人力资源基础。

          2. 保障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各县区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