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保护历史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使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纪念意义的公园得以有效保护世代传承,永续利用。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公园设计规范》《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过层层筛选、认真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现确定我市辽源高级战俘营旧址、辽源市东北沦陷时期矿工墓为首批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详见附件)。
公园管护部门要依照“科学命名、严格保护、专业管养、合理利用”的原则加以保护研究。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目录,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划定绿线,标明保护范围,实行红线管理;重点对园内历史文化、体现传统造园技艺作品等进行保护和管理。相关部门做好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管理宣传,研究
落实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辽源市首批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名录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辽源市首批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名录
序号 |
编号 |
名 称 |
占地面积(㎡) |
位 置 |
四至坐标 |
保护单位 |
1 |
0001 |
辽源高级战俘营旧址 |
19617 |
泰安大路—人民大街交叉口东北侧 |
E=125.149813955, N=42.915156787 E=125.149787288, N=42.913830705 E=125.147835639, N=42.914114853 E=125.148682707, N=42.915249513 |
市文广旅局 |
2 |
0002 |
辽源市东北沦陷时期矿工墓 |
40248 |
泰安大路—安宁大街交叉口西北侧 |
E=125.102838747, N=42.924388581 E=125.100936523, N=42.921434057 E=125.100244736, N=42.921777926 E=125.102290224, N=42.924618766 |
市文广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