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及《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1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辽源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孙 弘 市长
副组长:徐 晖 副市长
成 员:陈忠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丹凤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东阳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郝欲达 市教育局局长
张玉宝 市科技局局长
朱永库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志洲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东鑫 市民政局局长
慈向东 市司法局局长
肖向前 市财政局局长
王兆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保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建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魁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亚辉 市水利局局长
于贵宝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刘淑梅 市商务局局长
张广信 市文旅局局长
马兴涛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主任(局长)
李长祥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局长
吕 明 市林业局局长
司 戈 市统计局局长
孙玉明 辽源海关关长
王传江 省药监局辽源检查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贾丹凤(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印章,如因工作需要,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定期分析全市质量发展形势、研究质量工作重大事项,制定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政策措施,统筹质量发展规划。
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工作任务,组织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质量提升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进展情况及工作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辽源市质量强市战略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协调成员单位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