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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辽建复字[2019]17号 签发人:李 莉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11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赵理修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第11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经济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尤其是大规模的工业化推动了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我们面临如何把生活垃圾进行更彻底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难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一、政策背景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要求到2015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各省(区、市)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辽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城市环卫一体化工作,2017年5月由市政府组织市公用局、市住建局赴江苏南通实地考察城市、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环卫一体化工作。垃圾分类是一项集基础设施配置、全民宣传引导、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为整体的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多次召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及城市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市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目标。同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城市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试点先行启动
2017年7月在我市标志性小区“辽河半岛”小区率先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开展以来,小区广大业主参与度倍增,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及分类正确率逐步提升。
1.基础设施配置
为方便小区居民分类收集,为试点小区辽河半岛提供基础设施设备。为居民配置10L可回收垃圾桶并配套专用分类垃圾袋,发放与其账户绑定的二维条码,配套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在小区单元外放置专用防翻拣分类回收箱174个,并张贴清晰标识标牌;在小区楼栋电梯间设置宣传牌,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安放有害垃圾、废旧织物专用回收箱。
2.宣传引导
通过大型社区宣传活动,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以及垃圾分类倡议书,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登记发放居民垃圾分类物料;为物业保洁提供分类知识培训,指导保洁分类收集转运。提供数字化信息平台,通过“二维码”科技手段,对居民投放垃圾袋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监控居民垃圾投放数据;根据数据采集做大数据分析,判断数据分析反应的问题来源,并反馈跟进垃圾分类各参与方在运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个体居民的参与数据分析,通过短信、微信、家访的方式一对一纠正错误投放行为,培养居民垃圾分类习惯;每周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传播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居民资源回收习惯,并通过积分奖励的方式鼓励居民持续参与。
3.分类投放
居民在家中自觉分类投放垃圾,可回收垃圾用专用蓝色垃圾袋装袋,贴上二维条码,投放至单元外可回收垃圾专用分类箱;有害垃圾用红色专用垃圾袋装袋,贴上二维条码,投放至小区出入口处有害垃圾专用分类箱;其他垃圾用标准垃圾袋、超市购物袋等装袋后投放至单元外原有生活垃圾桶;
鼓励居民将纸箱、泡沫等大件可回收物及书报、织物、废旧电器等拿到小区资源回收日现场回收。对居民现场回收及贴二维码投放至分类箱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将给予积分奖励。
4.分类收集
由天楹公司在小区内配备分类收集员,对小区内增设的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废旧织物回收箱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每日收集,清运到小区内固定的位置,等待转运车辆运输。
5.分类转运及处置
使用专用的封闭式车辆对收集的垃圾进行清运。在自建的分拣中心对垃圾进行精细分类,将可回收垃圾分拣成20几个品种的再生资源,对接到下游资源再生企业进行再生处理;有害垃圾将被细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运输处置,做到无害化处理。
三、城市环卫一体化
通过政府购买城市环卫保洁服务,全面推进城市环卫保洁体制机制转变,采取养事不养人作法,交给专业化、市场化专业保洁公司进行运营,扩大城市环卫机扫化程度,实现城市环卫保洁、垃圾分类、终端垃圾焚烧全产业链垃圾处理。
四、下步工作规划
(一)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稳步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开展。逐步提高全市餐厨垃圾垃圾分类收集率;依托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促进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向线上延伸,结合“市民开放日”等主题活动,推动垃圾分类互动体验在线下拓展;坚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带动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提升;探索废旧衣物专项收集等项目,加强垃圾收运网络与废品回收网络“两网协同”建设,促进源头分流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加快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需要长时间、多部门联合持续推进。坚持“大类粗分、源头分流”的方法。完善顶层设计,为开展工作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抓紧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同时,开展垃圾分类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从分类模式、设施配备、小区达标验收等方面确定相关的操作依据。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李海泽 联系电话:1384377825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