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住建局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市委七届七次、七届八次全会精神,以推进“五大改革”为动力,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抓好民生工程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为加快推动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顺利收官做出应有的贡献。结合住建系统实际,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十三项工作: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人员管控、环境消杀、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部门要强化举措,周密部署,确保住建局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的放矢,不留死角,全方位联动。
(二)强化重点领域防控。一是加强住宅小区防控力度。密切配合属地社区和疾控部门开展疫情排查登记,做好小区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强化公共区域消杀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行管企业作业人员疫情安全防护和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保障防疫防护工作措施到位,指导企业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强化农村垃圾治理。要督导各县、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做到全面及时清运,避免垃圾随意倾倒,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坚决杜绝在运输沿线丢弃,散落垃圾现象。
(三)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复工管理。进一步做好企业开复工指导审批工作,主动提供相关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严格落实回辽返岗人员疫情审核要求,要求各相关企业全力做好返岗人员的情况摸排工作,提前掌握返岗人员信息。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全面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
(一)抓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复工建设。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提升建设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5个,建筑面积64.5万平方米,居民10448户,楼房192栋。总投资17482.62万元,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97万元,提升建设项目投资12885.62万元。工程已于2019年已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4月开复工建设,11月末完工。
(二)推进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建设两个项目实施,计划改造小区28个,建筑面积85.9万平方米,居民12622户,楼房234栋。预计总投资32768.34万元,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293万元,提升建设项目14475.34万元。工程计划2020年4月开工,12月末完工。
三、加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
(一)起草《辽源市物业管理条例》。通过《条例》的制定,理顺管理体制,规范责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强化管理责任,推进住宅小区和办公写字楼、商场等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争取在2020年10月出台《辽源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以“按栋建账、核算到户”为目标,通过软件升级,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管理,实现物业维修精细化管理“三账统一”。
四、推进房屋征收和回迁安置工作
(一)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辽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于2019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要积极做好各区征收工作人员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进度。2020年全市重点项目共涉及征地拆迁项目17个,征收工业企业99户,住宅2629户。要按照《2020年辽源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实施意见》,明确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任务清单,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按照项目建设节点完成征收任务。
(三)加快征收腾空土地的挂牌出让。2020年我市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8个腾空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征收腾空土地工作,盘活土地资源,收回征收成本。
(四)做好棚改回迁安置。加强棚改回迁闲置房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落实专人负责,防止非法占用。加快回迁安置工作,要求两区住建部门积极组织回迁工作。跟踪督办“幸福里”和“金都华郡”项目收尾工程,积极组织居民回迁入住。
五、完善住房保障工作
(一)完成棚改项目建设。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总投资14532万元,今年计划投资4115万元。其中:续建项目3个,分别为棚户区改造西安南苑二期项目、西安区政府北二期项目、2019年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13470万元,截止2019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0417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3053万元,4月开工,11月竣工。新建项目1个,2020年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1062万元,6月开工,年内竣工。
(二)加强廉租房(公租房)管理工作。推进我市出台实施《按份共有产权廉租房国有产权转让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运营标准》,切实加强各类公租房管理工作。跟踪督促两区做好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三)继续做好国有公房房改工作。积极与省房改办沟通,研究解决临街住户的房改问题。
六、持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二)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落地开工。2020年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15个(其中续建项目6个,新建项目9个),建设规模139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1.4亿元。要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调查、跟踪和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企业项目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细化综合信用等级考核标准,实行“三色通道”制度,扶持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土地开发进度,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严格按购房合同期限交房,确保配套设施建设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推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预售房款挪作他用、消费者不能按期入住、无法按时办理房产证及“烂尾楼盘”等问题。
(四)建设住房租赁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示范文本合同,实现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范住房租赁交易流程,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加强租赁市场监测,同时将信息与公安部门共享,推进社会综合治安管理。
(五)做好房地产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行情,对房地产业运行形势进行分析和研判,提出行业发展对策,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七、督促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一)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一是指导和督促县、区住建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妥善做好贫困户中的“无房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工作。对新增四类重点对象的唯一住房进行安全性认定,“彩钢房”每半年巡检一次,四类重点对象现住房每年巡检一次,对发现问题的住房及时组织维修加固。严格实施“建新拆旧”,确保农户不回流原危房居住。
(二)继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督促县区住建部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再排查工作,划定管控范围,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坚决防止反弹和再移动、再搬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
八、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一)强化工程招投标管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行为,严把报建项目招标前审查关,加快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进程。严格规范招投标监管,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招投标监管与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竞争有序。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服务。严肃查处不履行建设程序擅自开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和人员列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不良信息名单,依法对社会公开。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督促新开工项目依法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妥善解决农民工欠薪上访问题。继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大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建设集咨询、设计、开发、施工于一体的企业集团。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建工、质监、安监、招标等各单位联合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三)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整体管理水平,全面规范我市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控制常见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实施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落实“三严四化五到位”标准,加强对施工现场围挡及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考评工作。
(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各企业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消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做好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及时采集和发布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精准测算质量安全成本指标。做好招标控制价备案和工程结算备案工作,规范工程项目计价行为,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六)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备案制度,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质量。强化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七)加强工程消防审查备案。开展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八)认真抓好建筑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继续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民用建筑节能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九)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继续加强城建档案接收、整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进电子档案异地备份工作,建立数字化城建档案。
(十)开展各类房屋安全鉴定。做好危险房屋安全排查和初步鉴定工作,定期对老旧房屋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实行“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的全流程网办。进一步压缩施工许可证审批环节和要件,将施工许可前置环节由已压缩的3个环节基础上再缩减到2个环节。简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批流程,争取在2020年6月前将建筑业资质审批全程实现无纸化,资质证书实现电子化。
(二)缩短审批时限。通过调整简化内部办事环节、审批程序、优化再造办事流程等措施,对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时限再压缩。在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压缩50%,由现在的4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办结施工许可,争取达到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控在50个工作日内的目标。
(三)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提速快办,主动协办,跟踪督办。在企业项目建设中,从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到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等方面提前介入和技术指导。推行公共服务事项电子告知单,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服务满意度。
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专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治乱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聚焦住建领域突出问题,完善房地产市场领域、征收领域、建筑市场领域、物业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线索摸排力度,持续开展住建领域扫黑除恶和行业乱象专项整治,确保工作成效明显。
(二)认真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动态调整”三项制度,完成农村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新增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性认定全覆盖, 确保建档立卡贫因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强化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建筑施工现场“三严四化五到位”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和围挡设置管理。认真履行“河长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完成中央“回头看”、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督促县区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防止农村垃圾污染河道及生活环境。
十一、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执法服务,规范办事行为。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和执法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违法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质量。
(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加强行业依法治理,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履职。
(三)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局长大接访”活动,落实信访责任制,明确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信访责任,层层包保,及时排查隐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化解矛盾,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中,保持社会稳定。
十二、认真做好其他各项行政工作
(一)认真做好经济运行指标统计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等统计工作,加快我市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做深做细经济运行指标统计工作,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符合条件行管企业全部入库入统。
(二)继续抓好深化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部署,结合住建局系统实际,认真落实改革任务,量化改革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改革措施快速推进,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三)切实加强保密工作。进一步健全保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保密人员意识。及时做好涉密文件管理,认真开展计算机、移动介质及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加强对网上公文传递传递管理,对基层单位开展保密安全检查,做到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质量。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观念,认真办理上级转办的市民投诉案件。确保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不断提升投诉答复率、群众满意率和办结率。
(五)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认真做好人事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建立完善人才储备信息,注重干部人才的合理调配,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加强住建局系统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做好2020年财务预算公开和2019年财务决算公开,认真核实各种报销或支出凭证,加强基层单位财务审计,做好财务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三、激发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活力
多措并举激发企业经营发展活力。各国有企业要以改革促发展,以增加经营收入为目标,创新思路,开源节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激发企业经营发展活力、内在动力和竞争力,实现企业发展与服务项目建设“双赢”。
(一)城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要积极主动发展检测业务经营,探索与辽源检测市场其他检测企业的合作模式,稳定提高检测行业的收费价格。同时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治理改造项目相关工作。
(二)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要主动开拓工程监理相关业务市场,发展建设工程咨询业务,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实现企业自主。积极配合完成我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南部新城职教园区等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等问题。
(三)东旺集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营业经营管理,做好租赁合同到期重新签订工作,加大商场空闲场楼层的招租招商力度,增加企业资金收入。特别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安全运营。
(四)弘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执行《拍卖法》,研究拓展拍卖相关业务,为企业长远发展注力。
十四、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机制,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辐射和示范带头作用,为完成年度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强大动力。
(二)加强思想建设,增强党的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认真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充分利用党建实体阵地和网络阵地,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三)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干部素质。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完善领导干部综合目标考核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突出理论武装、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和专业化能力提升,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作风效能建设,完善“只跑一次”相关标准,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完善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作风建设存在严重问题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诫勉谈话。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树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定期组织对机关和基层单位的作风效能、工作纪律、窗口服务等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