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住建局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抓好民生工程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提档升级物业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开局,以实际行动为建党百年献礼。结合住建系统实际,2021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实施项目建设
(一)强力推进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建设两个项目实施,计划启动改造小区53个,楼房509栋,建筑面积184.49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5433户,概算投资62365万元。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4389万元,提升建设项目27976万元。工程计划5月初开工,2022年10月末前全面完工。
(二)抓好棚改建设项目。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总投资141526万元,已完成投资65527万元,今年计划投资5388万元。其中:续建项目2个,分别为辽源市2017-2019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20年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135062万元,已完成投资65527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2388万元,5月开工,8月竣工。新建项目2个,分别为泰信地块、工农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建设398套回迁房,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总投资6500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同时做好棚改回迁安置工作,解决消防设施、水泵房移交等遗留问题。加强棚改回迁闲置房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落实专人负责,防止非法占用。加快回迁安置,督导两区住建部门积极组织回迁。
(三)加快房屋征收、腾空土地收储出让工作
1.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进度。2021年计划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3个,即:琵琶广场、红五星立交桥、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南部新城五中周边、新兴路、福山街西延、福山街东段、一建道口下穿铁路工程、湿地区域、安宁街、和宁街、智能装备产业孵化器(汽车零部件一期)、中核集团“燕龙”清洁能源供热示范工程,可腾空土地面积219.84万平方米,征收工业企业79户,住宅1299户。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任务清单,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按照项目建设节点完成征收任务。
2.加快征收腾空土地工作。2021年重点推进腾空土地出让地块6个,即:渭津河北岸一、二期、渭津河南岸、东山、友谊花园、欧亚北二期、金属制品厂地块,腾空土地面积227.13万平方米。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征收腾空土地工作,盘活土地资源,收回征收成本。
3.做好土地挂牌出让工作。2021年推进华厦山水名居三期、山语城三期、东辽河北岸A1A2、中农、南部新城三个地块(三号地、五号地、双创项目)、农中的土地出让,面积共计80.35万平方米。同时,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出让开发渭津河南岸和东山地块。
4.有序推进仙人河盖板楼商业用房拆除工作。
(四)推进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落地开工。2021年市本级房地产开发项目19个,其中续建项目16个,谋划项目3个。建设规模198.28万平方米,总投资100.04亿元,今年计划投资26.32亿元。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调查、跟踪和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企业项目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
二、加强物业小区管理
(一)加强物业行业管理。结合行业特点,针对缺乏事前、事中、事后行政监管手段,制定《辽源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建立物业行业信用体系,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同时创新社会治理能力,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治理工作,统筹推进,不断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行为,维护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出台《辽源市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提升老旧小区服务质量,增强旧改居民认同感。
(三)建立物业信息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平台。不断适应当前物业管理发展要求,提升信息化、数据化程度,建立管理平台。同时按照维修资金管理安全、高效运行、便捷方面的要求,实现“按栋建账、核算到户”目标 。建立一套“管理透明、使用安全、办事高效、技术领先”的维修资金管理软件平台,集中解决分摊设计缺陷、无财务与业务对账功能,无法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及无法计息等问题。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大力推行全程网办。减少企业在行政审批窗口办事等待时间和人群聚集风险,大力推行网上业务办理和送证上门,实行“不见面,网上办”、“你预约,我来办”,实现窗口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开设“便企专线”,实施“企业联系员”线上“一对一”指导企业项目办理答疑、送证上门等便企举措。
(二)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实行“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的全流程网办。进一步压缩施工许可证审批环节和要件,实现建筑业资质审批无纸化、资质证书电子化、全程网办和“零跑动”。通过调整简化内部办事环节、审批程序、优化再造办事流程等措施,对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及资质审批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提升。
(三)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提速快办,主动协办,跟踪督办。在企业项目建设中,从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到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等方面提前介入和技术指导。推行公共服务事项电子告知单,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服务满意度。
四、强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对接,确保数据准确。主动与统计部门对接,按照统一口径、要求,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现价增速、建筑业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增速、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及时准确统计与分析,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应统尽统,确保颗粒归仓。多措并举,全力扶植企业升规入统,督促企业及时上报投资额,对误报、漏报行为及时纠正。在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行业统计年报、季报、月报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调动、实时掌握数据情况,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三)全力以赴,完成指标任务。强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继续巩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经济指标增速良好态势,全力以赴确保实现经济指标一季度“开门红”。并按预期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现价增速7%、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速7%、建筑业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增速7%、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12%的全年指标任务。
五、持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二)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落地开工。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调查、跟踪和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企业项目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促进房地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做好招商引资房地产项目对接工作,了解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主动联系企业,提前介入现场进行项目前期对接服务,帮助企业办理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打击和防范房地产领域中介服务企业和开发企业重大金融风险;掌握住房中介租赁市场经纪人备案证情况,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成辽源市房地产交易金融大厅挂牌营业;建设“辽源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启动使用省住建厅、省建行联合打造的“数字吉林房产”服务平台中的住房租赁系统、完善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准确采集二手房数据等措施,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打击和防范房地产领域重大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一)强化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内容管理,强化招标公告及中标侯选人公示信息发布,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二)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通过召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治理暨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持续推进“三严四化五到位”落实“6个百分百”工作举措,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切实提升我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提升行动,针对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看牢,集中治理,消除问题;积极打造样板工程、标兵企业,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动全市工程质量取得大幅提升。
(四)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及时采集和发布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精准测算质量安全成本指标。做好招标控制价备案和工程结算备案工作,规范工程项目计价行为,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五)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备案制度,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质量。强化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六)认真抓好建筑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继续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民用建筑节能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七)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继续加强城建档案接收、整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进电子档案异地备份工作,建立数字化城建档案。
(八)开展各类房屋安全鉴定。做好危险房屋安全排查和初步鉴定工作,定期对老旧房屋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
七、全力做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的管理责任。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各企业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消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采取“四不两直”和“领导+专家”的检查方式开展安全检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控一般生产安全和消防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和消防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和消防事故。
(二)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按照《吉林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辽源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由全市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梳理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绘制进度控制横道图,制定评估考核办法,扎实推进我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成立市住建局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专班,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开展“两违”清查工作。
(三)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已制定《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任务、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工作开展情况等“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建筑市场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全部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全周期执法检查。
(四)加强工程消防审查备案及施工监督、验收。开展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工作,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加强全市消防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检查整治、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责任、制定消防制度、加强消防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一)推进按份共有廉租房国有产权转让。理顺按份共有廉租房产权关系,按照《辽源市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实施方案》,做好相关转让工作。
(二)完成2021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申报计划争取资金,指导各区对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按时发放。
(三)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与建设银行协调对接,推进系统建设,指导督促各区相关部门完成数据迁移、上线运行等相关工作。通过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四)实施人才公寓装修。申请落实人才公寓装修资金,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完成人才公寓装修,达到入住标准。
九、督促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一)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和督促县、区住建部门按照省厅下达任务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区建立纸质档案并及时录入电子档案;督促各县区在改造过程中及时深入现场检查巡查,做好记录,确保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全面排查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对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指导县区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治并实行销号管理。进一步做好“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录入工作,并按时间节点完成排查工作。
(三)继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督促县区住建部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再排查工作,划定管控范围,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坚决防止反弹和再移动、再搬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
十、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住建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住建系统的法治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法治轨道。主要采取局机关行政科室与行业领域事业单位人员联合执法的模式,局机关行政科室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对事业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由局法规科对其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查。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细化等级标准和适用条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加强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案卷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规范,使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
(三)加强住建领域市场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报司法局审查,及时更新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认领“互联网+监管”平台上的监管任务。对各科室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计划,重点检查房地产市场、建筑业市场、住房保障领域等方面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执法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聘请法律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加强行业依法治理,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履职。积极与法律顾问沟通,依法办理行政应诉、复议案件。
(五)认真组织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报批工作。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三项制度等工作,在已制定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调整,依据省住建厅相关的权力下放等对应调整工作。
(六)切实抓好信访案件化解维稳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局长大接访”活动,制定领导接访下访工作计划,落实信访责任制,明确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包保,及时排查隐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治理重复信访工作力度,积极化解矛盾,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中。切实处理好“111”社会治理平台转办案件办理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后续转办、调度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力度,重点化解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2件;省、市信访会议联系办公室交办的集中治理重复信访案件8件。按照“五个一”包案方式,做好信访积案的处理化解工作。做好建党一百周年、全国“两会”等国家、省、市重大会事和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
(七)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努力查找历史资料,走访当事人了解情况,积极帮助解决改制企业职工合理性问题。利用国有企业改制后未处分的资产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十一、认真做好其他各项行政工作
(一)继续抓好深化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部署,结合住建局系统实际,认真落实改革任务,量化改革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改革措施快速推进,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二)切实加强保密工作。进一步健全保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和保密人员意识。及时做好涉密文件管理,认真开展计算机、移动介质及涉密计算机管理。加强对网上公文传递管理,对基层单位开展保密安全检查,做到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委网信办转办市长留言及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办理质量。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观念,认真办理上级转办的市民投诉案件及人大提案政协议案,确保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不断提升投诉答复率、群众满意率和办结率。
(四)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认真做好人事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建立完善人才储备信息,注重干部人才的合理调配,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加强住建局系统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做好2021年财务预算公开和2020年财务决算公开,认真核实各种报销或支出凭证,加强基层单位财务审计,做好财务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全力完成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事项。按照省、市政府推进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工作要求,我局已编制完成2021年市住建局工作任务清单,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十二、激发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活力
多措并举激发企业经营发展活力。各国有企业要以改革促发展,以增加经营收入为目标,创新思路,开源节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激发企业经营发展活力、内在动力和竞争力,实现企业发展与服务项目建设“双赢”。
(一)城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要积极主动发展检测业务经营,主动开拓市场,抛弃等、靠、要的思想习惯,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手段,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感强的优势,争取更多的客户信任和市场份额。探索与辽源检测市场其他检测企业的合作模式,稳定提高检测行业的收费价格。同时做好老旧小区治理改造项目检测相关工作。
(二)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要主动开拓工程监理相关业务市场,发展建设工程咨询业务,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实现企业自主。积极配合完成我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等问题。
(三)东旺集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营业经营管理,清理乱占空闲位置,加大商场空闲场楼层的招租招商力度,增加企业资金收入。特别要加强消防安全及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安全运营。
(四)弘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执行《拍卖法》,研究拓展拍卖相关业务,加大销售棚改商业用房力度,做好棚改商业用房的增收创收及商业用房的维修、维护,为企业长远发展注力。
十三、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人员管控、环境消杀、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部门要强化举措,周密部署,确保住建局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的放矢,不留死角,全方位联动。
(二)强化重点领域防控。一是加强住宅小区防控力度,密切配合属地社区和疾控部门开展疫情排查登记,做好小区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强化公共区域消杀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行管企业作业人员疫情安全防护和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保障防疫防护工作措施到位,指导企业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督导各县、区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避免垃圾随意倾倒,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坚决杜绝在运输沿线丢弃,散落垃圾现象。
(三)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复工管理。进一步做好企业开复工指导审批工作,主动提供相关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严格落实回辽返岗人员疫情审核要求,要求各相关企业全力做好返岗人员的情况摸排工作,提前掌握返岗人员信息。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十四、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全局党建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抓实抓好,确保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遵党章、守党规、强党性、严党纪的自觉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上做表率,推动全局党建工作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二)从严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增强党组织活力。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细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深化对党忠诚教育、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和革命传统教育,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重点结合“建党一百年”和“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节日,采取集体观看历史纪录片,参观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的爱国主义热情,以实际行动投身于各项建设事业之中。以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组织生活,提高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
(三)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