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接到整改任务起,我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二十七(省第三十八项)、VOCs管控和扬尘治理不到位。督察发现,部分石化行业未按照要求开展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扬尘治理亟待加强,抽查发现,长春、延边等市州多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有欠缺,污染严重。
二、整改目标:
强化VOCs管控和各类扬尘污染治理,强化建筑工地出入口环境卫生管控,切实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三、整改措施:
2022年6月底前,市住建局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已开工的工地,建立月调度制度,对6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使全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四、整改效果
工地扬尘治理已列入我市安全生产的常态化管理,住建局已加强监管并形成长效机制。4月25日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辽建字﹝2022﹞53号)和《关于印发<辽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建字﹝2022﹞54号)。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共检查了32个项目,发现13个问题,并下发了10个整改通知单,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使全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有明显改观提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共7天
联系人:李清
联系电话:13331566288
联系地址:辽源市辽河大路6361号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