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源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理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辽源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辽源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主要负责人一直高度重视推进法治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将依法行政要求有效融入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之中。
(二)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普法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纲要》纳入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推动任务落实。
2、落实领导干部学习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工作。建立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发挥全局多个科室牵头作用,通过集体学习、网络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
3、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局主要领导,局政治部主任,系统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法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4、常态化进行普法工作。通过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系统内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等普法理念和方式方法,切实加强普法工作。开展普法润民活动。通过普法进企业,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对安全生产法、民法典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部门职能。
1、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多次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理解“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内涵,全面领会应急管理职责使命核心要义,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零死亡”工作理念,深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
2、不断加强应急体制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制定《辽源市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工作规程》、《辽源市洪涝灾害联动机制》、《辽源市森林火险气象会商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牵头抓总”与“协调配合”、“全面指挥”与“分线负责”、“预警”与“会商”、“防”与“救”等职责与分工。完成安全生产事故、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6个市级专项预案制定修订。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在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办理、限时零跑动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 做好以条线为主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公开办事网站、办事地点、工作时间、监督电话等内容,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办结,办理同一事项提交要件全省统一,做到一次性告知,提供有效服务。
4、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成2022年度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送工作,向市政府报送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
5、编制2022年度辽源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按照事项、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等类别认真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事项切实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执法现象。
6、依法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推动“五化”工作法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合成化”百日攻坚战、“防风险、除隐患、迎大庆、保安全”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整治活动。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道路交通、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治理行动。全力做好关键时期安全防范。确保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五一”和建党百年大庆等关键时期安全稳定。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创新森林防火绿黄红分级管理制度,严密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超前开展应急准备,加强城市内涝防范,抓好重点灾害防御。
7、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新修订了《辽源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源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辽源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辽源市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四)严格规范应急管理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
1、认真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科学编制2022年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督促相关科室加强联合监管抽查工作,有效推动全市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组织制定了《辽源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立双随机任务,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对照省厅清单全面梳理形成我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补充和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
4、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及证件管理。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档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及时收缴离职人员执法资格证件,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确保相关人员具备执法资格。
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行政处罚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依法予以公示,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信息记载、执法过程可回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
6、加强行刑衔接,推动府院联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处置工作机制》,有效推进行刑衔接及府院联动工作。
7、优化监管事项清单,提高监管效能。编制2022年度辽源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按照事项、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等类别认真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完成了监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专家作用,重大决策严格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
2、认真落实本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在执法案件办理、合法性审理、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法制科室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防范法律风险。
3、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始终把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通过信访接待等方式,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采取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公众批评建议。坚持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的原则,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努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对门户网站进行建设完善、升级管理,确保网站页面版块清晰、操作简便。完善公开信息内容审查制度,按照信息内容分类管理,确定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明确公开内容的性质,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有效。为防止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执法案件办理,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制定了《辽源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防止机关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执法案件办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监管执法、救援指挥、科技支撑、人才保障、器材装备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板弱项,基层基础薄弱。应急装备类型不完整,现有装备、物资、器材数量较少,专业类装备缺乏,基层应急装备基础保障能力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执法、许可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各项工作要求,
依法开展各类专项和综合治理活动,以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辽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